湘农业(82)经字第233号
关于严禁从桑萎缩病区调运桑苗
和接穗的通知
各地、州(市)、县农业局(多种经营办):
桑萎缩病是桑树一种毁灭性病害,属植物检疫对象。近据省蚕学会桑萎缩病考察组对
洞庭湖区部分县桑园的调查,发现一部分桑园有桑萎缩病。发病面积一般占到桑园总面积的百分之一十一点八左右。发病严重的桑园,萎缩病株率高达百分之四十六,严重的影响蚕桑产的发展。从考察情况看,桑萎缩病大量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未经检疫盲目从省外或本省内重病区调进的桑苗引起的。
目前我省扩桑养蚕的积极性很高,不通过桑苗检疫,盲目从外地调进桑苗是很危险的
对此,应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注意。为了严格防止桑萎缩病的传播蔓延,确保我省蚕桑
生产发展,现将调运桑苗和接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扩桑中所需桑苗、接穗,应尽可能做到自育自栽,确需从外地调进桑苗和接穗,必须严格执行检疫制度,凡未经检疫的桑苗、接穗一律不准调运。
二、病区不准搞商品桑苗生产。病区育苗要向无病区引进抗病品种接穗,培育抗病品种桑苗,所有桑苗只准自育自用,严禁向外调运。
三、对发病的桑园和苗圃要经常巡查,发现病株、病苗,立即挖除烧毁。
四、加强苗圃管理,及时防治桑菱纹叶蝉,消灭传病媒介,防止病害传播蔓延。
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一日
抄送:省蚕桑研究所、省棉麻烟茧公司、各地、州(市)、县棉麻烟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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