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蚕新品种农村生产鉴定成绩
看我省各地区养蚕水平的差距

             江苏省蚕种公司   奚觉民

  从科技刊物《湖南蚕桑》看到湖南在夏秋蚕新品种(群芳X朝霞)鉴定方面取得成功经
验,使该对品种在湖南迅速推广。为了交流经验,现结合我省蚕品种的鉴定情况,谈谈新品种与养蚕技术水平间的关系。
  家蚕新品种比较试验和农村生产鉴定,是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不可缺少的重要步骤。特别通过后者,才能正确地、科学地评价一个品种的生产性能和经济价值。
  我省新品种农村生产鉴定,由省农林厅、省纺织工业厅、省供销社、省外贸局联合发文,委托省蚕种公司具体负责进行。
  家蚕新品种由胄种单位提供或从外省引进。目前,我省只有部分蚕种场进行育种,育成新品种后,首先要经六个单位实验室共同鉴定(四个蚕种场,苏州蚕专,镇江蚕研所蚕品种研究室),成绩优良者才能进行农村生产鉴定。
  农村生产鉴定点选在全省各个有代表性的地区。一个乡(以前八个,现在五个),选四个生产队进行饲养。蚕茧按质论价收购后,每个交来型式(一般有三对品种6个交杂型
式),称准20斤茧烘干,全部送江苏省桑蚕茧试样厂进行丝质鉴定。经过连续2一3年农村
生产鉴定,汇总农村张产茧量、张产值等成绩;蚕种场试制种的制种性能;丝厂丝质成绩,若各方面成绩均优,方能推广应用。
  我省家蚕新品种鉴定工作,从1972年开展以来,先后鉴定出春用品种苏5×苏6,现已成为我省主要推广品种;中秋品种2·4A×1·3A,1983年已推广几万张,1984年将超过20万张;夏、早秋用品种苏3·3×苏4,已成为我省主要推广品种。目前又有两对比较好的夏、早秋用新品种已连续鉴定两年四期,准备1984年扩大饲养面。
  我省推广新品种后,对提高蚕茧产量和质量起到了作用。如 1975年春鉴定成绩,鲜毛茧出丝率华合×东肥为16.53%,苏5 ×苏6为16.83%,且茧丝纤度偏差小,丝质优。张种产值苏5×苏6比华合×东肥高15-20元。制种性能苏5×苏6稍好。又如1983年中秋典型调查,A四元比目前还在大面积应用的苏3·秋3×苏4,张种产值增加20-30元,制种性能良好,丝质较优。然而,随着家蚕品种的更新,蚕茧产量和质量却没有达到相应提高的水平。这是为什么呢?我们通过几年来鉴定成绩的对比分析认为,推广新品种固然重要,但提高目前的养蚕技术水平却同样十分重要,只有两者很好的结合,才能充分发挥蚕品种的潜力。
  通过大量的比试鉴定统计成绩可以清楚地看出,无论在气候条件较差的早秋期还是在气候条件较好的春蚕期;无论是张种产茧量还是干毛茧出丝率,新品种更有增产优质的作用,但蚕品种间没有达到显著的差异程度。而对饲养同一品种的各个不同地区间,其饲养成绩的差异却比较显著。因此今后如何通过各方努力,尽快提高养蚕技术水平,是提高我省茧丝产量和质量的重要关键。如从1983年早秋农村生产鉴定成绩——干毛茧出丝率比较,同是苏3·秋3×苏4,无锡县坊前乡的干毛茧出丝率为37.58%,而邗江县头桥乡的只有28.63%,丹阳县楼塘乡的为29.14%,高低相差竟达8.5%左右。又如1983年早秋实验室共同鉴定干毛茧出丝率苏3·3×苏4高达38.82%。当然,要提高饲养技术水平,必须要从改善养蚕设备,改进养蚕技术及革新簇具着手。同时,还需农业、供销、工业等各部门的协作才能见效。
  从以上数据分析,提示我们,要提高茧丝产量和质量,就要在推广新品种的同时,注意良种良法并举。对于养蚕技术水平较低的地区或生产单位来说,良法比良种的潜力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