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桑与粮棉的效益比较
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胡盛艺 李旭瑞 县委、县政府1984年4号文件把蚕桑作为我县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商品生产的拳头产品,并计划逐步发展到5~10万亩,产茧5万担以上。这是根据我县实际,通过多方面调查,积累多年来植桑养蚕的经验和所取得的经济效益而决定的。
一、植桑养蚕的收入高于粮棉
对比调查表中可见,产值收入也好,纯收入也罢,蚕茧总是首屈一指,棉花强于稻谷。具体地说,所调查的55户平均,茧、棉、稻产值收入的比例为2:1.5:1,纯收入的比例为2.3:1.7:1,都以所调查的典型中选择收入最高的户为例,蚕茧亩平产值592.67,棉花亩平产值421.12,稻谷亩平产值238.98,其比例为2.5:1.8:l;蚕茧亩平纯收入533.26,棉花亩平纯收入385.86,稻谷亩平纯收入205.68,其比例为2.7:1.9:1。
二、植桑养蚕的成本少于粮棉
调查结果表明,55户平均每亩桑园每年只投成本28.60元,而稻谷早、晚两季每亩需投成本40元,棉花也要31.70元。但是,高产典型户所得出的结论又相反,即随着收入的增加,成本也相应的增加。如蚕茧收入高的户成本高于棉花收入高的户,棉花收入高的户成本高于稻谷收入高的户。分析其原因,可能是在一定面积中,每种作物的收入和支出有一个适当的比例,也就是有一个极限值,大于这个极限值后再增加收入,就要花较高的生产成本。以蚕茧为例,每亩收入在300左右时,收支比为10:1;每亩收入高于500元,收支比就只有8:1;每亩收入在300元左右时,收支比为12:1。所以说,亩平蚕茧收入400元可能是收支比比较适宜的值。否则,收入超过500元,成本就要大于粮棉了。
三、蚕桑对土壤的要求低于粮棉
蚕桑对土壤的要求不高,PH值在5—9的范围内,活土层在20-30Cm的土壤,排水条件良好,就适合蚕桑生长。我县的蚕桑,大都栽植在外洲河滩和重砂地等不宜粮棉高产的土地上,基本上不与粮棉争地。可以说,大力发展蚕桑,既符合我县实际,又符合“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政策,是加快我县致富步伐的有力措施。据统计,我县适合植桑的外洲有二万多亩,不宜植棉的重砂地三万多亩,不宜种稻的低洼地五万多亩。此外,还有不少荒边余塌,河堤沟港等地方都能植桑。可见,植桑养蚕在我县有广阔的前景。
四、植桑养蚕能够多层次增值
我县丝绸厂,一九八二年加工鲜茧1908担,产生丝9.57吨,丝织品137700米,产值达70万零7000元,上缴税收9万3000元,实现利润29800元。按这个厂生产实际计算:耗用蚕茧1908担,茧收购值30万零5280元,加上该厂产值70万零7000元,合计101万2280元,按55户调查平均亩桑产茧235.1斤,该厂耗用蚕茧所需桑园面积为811.6亩,这样推算,每亩土地通过植桑养蚕和缫丝织绸,可实现多层次增值共达1247.3元。由此,充分证明植桑养蚕,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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