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都田达也等 近年来,日本养蚕农家的经营方式,已从单一养蚕业,走上养蚕复合经营的轨道。广大蚕农充分利用桑园养鸡放鸭,进行合理间作;充分利用蚕房设备和冬、春闲季以及养蚕后的废条、蚕沙等副本物,发展畜禽生产,栽培菌茸;不仅大大提高了桑园和蚕室的利用率,而且由于立体养蚕复合经营的发展,发挥了蚕业生产的巨大优势,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益。
为了掌握在蚕丝不景气情况下,养蚕农家的动向,府县蚕业技术指导所,历时半年以12500个养蚕农户为对象,重点调查了其中317户,结果表明:全日本进行单一养蚕业的农户仅占6%,而94%的蚕农都进行各种各样的养蚕与其他作物的复合经营生产。调查发现,在养蚕复合经营组合中,养蚕与畜“类型和桑蚕与疏菜类型各占17%;养蚕与食用菌类型占10%;养蚕与水果类型占8%;另外40%以上的蚕农主要采用养蚕与稻麦类型的复合经营。有20%左右的养蚕农户,通过减少雇工,节省开支,扩大复合经营规模式增加农外收入来提高蚕业生产经济效益;大多数蚕农正朝着省力养蚕,提高自家劳力效率,合理扩大复合经营规模的方向努力。
一、养蚕与畜产
岩手县的许多蚕农,利用养蚕后的废条建立鸡舍和畜舍,开展养蚕与畜产相结合的复合经营,其经济效果显著。根据养蚕农家的不同情况,主要采用有(1)养蚕,肉用牛,蔬菜。(2)养蚕·水稻·肉用牛。(3)养蚕·香曹·水稻·肉用牛等三种经营组合(见表1)。一般养蚕和肉用牛两项收入占80%以上,采用养蚕与畜产经营形式,不仅可以利用废条养牛,而且由于有大量的畜禽粪料归还给桑园,能大大提高桑园土壤肥力和养蚕成绩。亩桑产茧量达160斤以上,每斤上茧劳动时间仅0.6小时,统茧出丝率高达18.8-19%。
二、养蚕与马铃薯
长崎县是日本著名的蚕业和渔业产地,其蚕业复合经营以养蚕·马铃薯·菊花·灰萝卜为主要类型。在桑园中间作菊花·马铃薯·灰萝卜,能较好的解决养蚕与间作物农事争抢劳力的矛盾,并能使桑园培管和间作物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是一种很好的复合经营形式。其经营生产技术作业体系(见表2)大致是,在3月下旬至9月下旬,养蚕6次。在8月中下旬播种灰萝卜和菊花,11月下旬收获菊花;2月中旬收获灰萝卜。在9月中旬播种马铃薯,次年3月上旬收获。例如闻名长崎的养蚕复合经营能手盐灶一夫,全家4口人;经营桑园22亩1984年养种78盒,产茧2831.8公斤;桑园间作菊花3亩,产量1840公斤,纯收入71.16万日元;间作马铃薯10.5亩,产量12580公斤,纯收入112.29万日元,种植灰萝卜24亩,干产2912公斤,纯收入174.72万日元。
三、养蚕与蔬菜
群马县的养蚕复合经营,在山丘区以养蚕与食用菌类型较多,而平原蚕区则因离城市较近,以养蚕与蔬菜类型为多。在桑园间作蔬菜以菠菜和萝卜的最为普遍,高产典型很多。例如赤城山南平原农村的小暮章二先生,全家5口人,经营耕地32.25亩,其中桑园19.5亩,旱地3.75亩,水田9亩。各种作物的生产效益和栽培体系为,全年养蚕4回,即5月上旬至6月上旬饲养春蚕,6月中旬至7月中旬饲养夏蚕,7月下旬至8月中旬饲养早秋蚕,8月底至10月初饲养中秋蚕。1984年产上茧1250公斤,获纯收入150.2万日元,占全家总收入的33%。在9月中旬,中秋蚕4龄时,利用桑园间种菠菜10.5亩(另外旱地种菠菜2.25亩),在播种后认真抓好追肥和防病治虫(特别注意防治蚜虫为害),在10月下旬开始收获;11月中旬第2次播种间作菠菜;12月下旬施冬肥,3月上旬收获,此时菠菜市价很高,每捆高达100日元以上;全年产菠菜45400捆,获纯收入245.2万日元,占全家总收入的53.9%。9亩稻、麦纯收入只占全家总收入的13.1%。足见桑园间作蔬莱效益之高。
四、养蚕与香蕈
大分县五马地区的河津氏先生,全家6口人,折合劳力2.3人,总耕地29.25亩,其中桑园25.5亩,水田3亩,旱地0.75亩。旱地和水田仅能满足自家生活消耗,是典型的养蚕专业户。每年养蚕从5月上旬开始到10下旬结束,全年养蚕6回,1984年养种59张,产茧4712斤,总收入445万日元。在9月下旬栽培香蕈,于11月和次年3月两次收获,香蕈总产1166斤,获产值323.4万日元,占养蚕收入的72.5%。
五、养蚕与人参
长野县的北御牧村是一个海拔650—700米的高台地山村,耕地属于重粘土,农业生产是以水稻、人参、畜牧、养蚕为主的复合经营。由于养蚕与人参的栽培,没有农事矛盾,不争劳力,同时,养蚕后的大量蚕沙有机肥能够满足人参栽培的需要,形成良性生产循环,所以在这里米、茧、药三角经营的高产典型很多。如关武训先生,一家5口人,经营耕地40.5亩,其中水田18亩,人参7.5亩,桑园12亩,旱地3亩,外加山林45亩。1984年农业纯收入420万日元,其中养蚕产茧1622斤,纯收入90万日元;占总收入的21%,人参380公斤,获纯收入200万日元,占总收入的48克稻田产米110包,纯收入130万日元,占总收入的31%。旱地种植蔬菜,供自家消耗。
大、养蚕与花木
在琦玉县,由于茧价下降。大力推广低成本养蚕技术;广大蚕农利用剩余劳力,以及冬春养蚕闲季开展养蚕与花木复合经营。据调查,某农户一家4口人(夫妻父母)。折合劳力3.2个,经营耕地25.5亩,其中桑园 18亩,早地7.5亩。 1984年养蚕4回,养种44.5盒,产茧1459.8公斤,获纯收入144万日元。利用塑料活动蚕房508.72平方米,栽培菊花和郁金香。菊花第一次在12月下旬定植,4月收获;第二次3月下旬定植,6月下旬到7月下旬收获一次,12月中下旬再次收获;获纯收入136万日元。郁金香第一次在2月.上旬定植,3月中下旬收获;第二次定值时间为晚秋蚕结束后的10月中下旬,在12月上中旬收获,或在次年元月中下旬收获,获纯收入95万日元。菊花收入占养蚕收入的94.4%,郁金香收入占养蚕收入的66%。
吴若云摘译自(日)《蚕丝科学与技术》
1985, 24(11), 02-25, 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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