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蚕桑生产率的雏议
吴 云
(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
所谓经济效益,简单的说就是指人们从事生产经营而付出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与所取得的物质效用和经济收益之比,它不能是负的,只有当产出大于投入时,才有经济效益可言。影响蚕桑生产经济效益的问题很多,如茧价问题、生产资料价格问题、农产品内部比价问题和生产率问题等,其中前三个问题与国家政策有关,问题也比较复杂.今后应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解决,故本文不作讨论。本文讨论的重点是研究如何尽快提高蚕桑生产率,因为在目前情况下它是提高蚕桑生产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它能在较短的时期通过我们蚕业科技工计者和蚕农的共同努力取得明显的经济效果。
蚕桑生产率,主要包括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资金生产率等三个方面.它们通常也作为评价蚕桑生产率、经济效益的几个主要指标。其中土地生产率又包括单位面积产茧量、产值和净产值;劳动生产率则是指一个标准劳动日生产主产品的数量及净产值;资金生产率即每投资单位数量物质费用所创造或取得的主产品数量和产品产值。作者最近就上述问题作了调查,并初步整理撰成本文,目的是希望通过讨论,群策群力,尽快提高我国蚕桑生产率,迅速改变蚕桑生产经济效益低的落后面貌。现分述如下: 一、目前我国蚕桑生产经济效益与生产率之概况
根据有关资料匡算,1984年全国平均亩桑产茧33公斤.产值105元,另加副产品桑条、蚕沙等折值10元,以上共计115元,其中除去生产物质费用40元(占产值35%),则每亩净产值为75元;而劳动生产率平均亩用工(包括栽桑养蚕全部用工)约56个标准劳动日,即每标准劳动日生产蚕茧0.59公斤,净产值1.25元;其资金生产率为每投资1元物质费用可生产蚕茧0.825公斤,产值2.88元。现再以生产水平较高的浙江省为例,1984年全省平均亩桑产茧55公斤,产值229元,另加副产品折值15元,以上共计亩产值为244元,除去生产成本物质费用73.2元,平均F亩净产值也只有170.8元;劳动生产率每亩用工73个标准劳动日,即每标准劳动日产茧0.8公斤,净产值2.34元;资金生产率每投资1元物质费用产茧0.75公斤.产值3.33元。又据苏、浙、粤三省物价局定点调查的资料表明,蚕桑生产除土地生产率比一般粮经作物稍高或相仿外,其它无论劳动生产率或资金生产率都是偏低的,其中特别是劳动生产率差距更大,详如表一。
因比,在调查过程中,蚕农和蚕桑工作者对蚕茧生产经济政益较低的问题反应甚大,挖桑弃桑的情况,时有所闻其中特别是农村工副业较发达的地区,即原来蚕茧的主产区,如广东的佛山,江苏的无锡,浙江的嘉兴等地区情况更为严重。据广东省有关部门统计,佛山市自1978年以来,蚕茧产量每年以50%的下降速度递减。顺德县1978年产茧23万余担,至1985年仅产茧50000余担;江苏吴县东山乡新民村过去曾出席过全国蚕桑群英会,现在已成了无桑村。虽然近年全国蚕茧产量总的是上升的,但这是全体蚕业工作者化了很大努力开辟新区,依靠工副业生产不太发达,人平收入水平较低的地区所得的。尽管目前蚕区在战略上已实行转移,但从调查的情况看,如生产率在近期内仍不能有较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得不到改善,则前景还是不容乐观的。如广东省新蚕区肇庆市,1983至1984年间,桑田面积曾以每年3万亩的较大幅度增加,但自去冬今春以来不仅没有新栽一亩桑,相反已出现大面积挖桑现象,据当地丝绸公司不完全统计,仅今年(1986年)1至6月挖桑1.2万亩.并且情况还在恶化。浙江嘉善桑苗圃,原是浙江重要桑苗生产基地,有良种接穗桑园百余亩,年产桑苗数百万株,但近年来由于桑苗滞销,大批桑园被毁,大批苗圃改作稻田,蚕桑生产之不景气可见一般。 二、我国主要蚕区蚕茧与主要经作物土地、劳动、资金生产率之消长概况
(-)土地生产率
根据苏蚕浙粤三省物价局农本定点调查资料,近年来总的情况是,包括蚕茧及各种粮经作物主产品亩产量和亩产值、净产值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蚕茧亩产量增加幅度相对较大,这是蚕农重视提高土地生产率进行集约经营的结果。但亩产值和亩净产值与其它粮经作物比较,则未能相应增长,这主要是农产品内部比价,茧价不够合理之故。详见表2。
(二)劳动生产率
从调查资料看,各种作物均有提高,但作物间不平衡差距大。桑蚕茧每一标准劳动日产量及净产值提高幅度小于其它粮经作物,原因是亩用工量的下降较其它作物为少。此外,茧价偏低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详见表3。
(三)资金生产率
每投资1元物质费用生产的主产品产量,除个别地区,作物种类1984比1978年稍有提高外,基本上都是下降的.原因是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增加物质费用支出之故。但每元物质费用创造的产值各种作物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桑蚕茧在上述二项指标中处中等水平。详见表4。
三、提高蚕桑生产率的雏议 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①蚕桑生产,近年生产率的提高是不决的;③蚕桑生产的生产率目前尚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如何尽快提高养蚕生产率,已在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劳动生产率的问题则尤为突出。因为目前蚕桑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不仅与其它粮经作物比较相差悬殊,即在蚕桑生产内部,矛盾也很突出。而劳动生大事的高低又直接影向蚕农的收入水平,处在当今农村工副业大踏步发展,大量需要劳力,劳力创立情况不断增加,收入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蚕桑生产就现在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必将难以避免的导致蚕农毁桑弃桑转产改业,从危亡及整个蚕桑生产的巩固和发展。
蚕桑生产率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牵涉的因子很多,有布局问题、桑田基本建设问题、养蚕设备问题、蚕农文化科技素质问题……等,这些问题无疑都是很重要的,但因过去有关文献资料谈得比较多,为避免重复,本文将不再赘述,现在主要谈以下三点:
(一)关于研究、推行省力化栽桑养蚕技术体系的问题。众所周知,日本是随着省力技术的普及、经营管理的改革,而获得养蚕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显著提高的。它早在六十年代初即对栽桑、养蚕、制种的机械作业进行了系统研究.先后研制和推广了条桑收获机、伐条机、采桑机、自动饲育机、自动收茧机、自动条振机和循环式稚蚕饲育装置,在七十年代初期在全国普及了以稚蚕共育、少回育和全年条桑育为中心的技术体系.建立高能率、密植速成机械化桑园。桑园耕作、运输、收获及病虫害防治等,基本都实现了机械化操作。同时人工饲料育、机械化养蚕也得到了较大推广和发展。我国自五十年代开始虽也先后研究并逐步推广了稚蚕共育、小蚕防干纸育、坑房育及大蚕地蚕条桑育(春季)等省力化养蚕技术,但还存在面不广,技术不配套等问题,特别是桑园管理,直到现在还基本上实行翻地靠钉耙、伐条靠剪刀的老办法,劳动效果很差,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蚕桑生产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日本在亩产茧56公斤,公斤上茧劳动工时为2.3小时的情况下,桑园管理包括收获在内仅用劳动工时40小时,如按8小时为一个标准劳动日折算只有5个标准劳动日,而我国则不少于35个劳动日,相差6倍,差距是很大的。但从另一个角度观察,也说明了堤高蚕桑生产劳动生产率,桑园管理有着很大的潜力。当然这并不排斥养蚕技术有进一步提高改进配套的必要。特别是壮蚕饲育费工费力,占整个蚕茧生产活劳动消耗的比重较大,从技术上来讲,目前全年条桑育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其它省力高工效的壮蚕饲育办法还不多,同时某些原来已经普及推广的高产省力养蚕技术如稚蚕共育、屋外养蚕、双连座方格簇自然上簇法等的应用,近年因分户养蚕,生产规模缩小,已不如前普及。因此,我们认为目前除有关科研单位,今后要加强桑园管理与桑叶收获机械化、壮蚕饲育省力化、稚蚕饲育专业化、人工饲料有等问题的研究力量,尽快解决整个蚕茧生产省力化的配套技术外,有关技术指导和推广部门还要努力推广适用栽桑养蚕新技术和群众的好经验。
(二)改进和完善经营形式,发展蚕桑专业户,建立养蚕联合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贯彻,蚕区桑地普遍和农田一起平均分到每家各户,多者几分桑地,少者数十株甚至十数株桑树;同时,又因大部分桑地由原来生产能手经营转给一般农户经营,生产技术不熟悉,设备条件差,并因经营规模小,思想上不重视,栽桑养蚕新技术难于贯彻等问题带来生产率难以提高的困难。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改进、完善经营组织形式。近年来,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出现了各种专业户、重点户,实践证明,专业户有利普及科学栽桑养蚕技术,采用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具有劳动生产率高、经济效益好的特点。据广东省物价局1985年对蚕桑专业户和一般户的成本收益对比调查,专业产较一般产成本收益率高10%,每标准劳动日产茧量增加33.3%,劳动日净产值高19.6%;又据浙江、江苏等地调查,情况也基本雷同。专业户较一般生产效率高的原因主要是,专业户经营规模较大,有一定的栽桑养蚕技能,设备条件也优于一般农户,并容易接受先进的科学技术。至于养蚕联合体,是在专业户的基础上为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按照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一种经济形式。它最大的优势是自主经营,方法灵活,既无过去生产队吃大锅饭之弊,又兼有实力雄厚、资金充足,能人尽其才,发挥合作经营之利,故生产效率高,竞争能力强。日本的养蚕协同组合,就是类似组织,但我国目前还不多见.建议今后在有条件地区可先试行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当然,发展专业户,养蚕联合体必须从实际出发。要注意的是,经营规模一定要适度,要根据劳动力多少、经营者素质、栽桑养蚕技能、设备条件及社会化程度和自然、经济等情况综合考虑。过小,失去专业户、联合体之意义;过大,则因受生产条件或经营者素质之限制,也难发挥其优越性。从目前苏、浙蚕区的一般情况看,一个五口之家有三至四个劳动力的农户,以经营五亩左右桑园,年产茧500公斤为宜。至于今后生产发展了,条件改善了,经营能力增强了,则规模可相应扩大。日本目前养蚕户的经营规模一般桑园在1~1.2公顷,产茧1~1.5吨左右的居多。养蚕联合体其联合方式、生产资料占有方式、经营管理方式以及产品分配方式应因时间条件而异.在开始时以比较松散的为好,规模也不要过大,以在同村或相邻的10户左右组成较为适合。总之,蚕桑专业户和养蚕联合体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需要不断探索经验,因此它们的发展也必须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完善的。
(三)推行以养蚕为主业的复合经营。利用桑树生长间隙或秋冬休眠期种植蔬菜或栽培食用菌,或利用桑园放养家禽,是蚕农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它不仅提高了桑园和蚕室的利用率,并使劳动生产率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江苏省吴江县蚕农利用桑地种一季八月菜,亩产菜2500公斤左右,产值200余元,浙江省余杭县南乡农民在桑园间作生姜,生产姜1300公斤,产值300余元;浙江省磐安县冷水乡农民利用桑园间作中药材元胡,亩收元胡115公斤产值350余元。此外,还有利用桑园养鸡养鸭,种植花卉,栽培平菇和其它食用菌的,经济效益都十分显著。日本近年来养蚕复合经营的农户也由1980年占养
蚕农户总数的50.1%发展至1985年的55.1%,增长很快。这是一项有益的经验,今后要积极提倡,大力推广。
此外,还有蚕桑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及产品的深加工问题,也都是提高蚕桑生产率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应认真研究,积极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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