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完善桑园承包制         

                  吴 桐 银
                (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

  通过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特别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户的推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调动,农业生产蓬勃发展。同样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引入桑园生产后,给蚕桑生产带来了新的景象和活力,从而加速了农村“两个转化”,即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小农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蚕桑生产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规律,在推行桑园生产承包责任制时,简单搬套土地承包的办法有许多不足之处。根据笔者近几年来的实际调查了解到:目前我省农村各种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职能机构,缺乏指导、督促,致使一些经济组织和商品生产者之间出现各种矛盾,各地合同纠纷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就拿我省被列为全国蚕茧生产重点县之一的华容县来说:近两年来,由于各种因素带来的“苎麻热”,而影响了农民植桑养蚕的积极性,不少地方出现“毁桑种麻”的现象。据有关单位统计:全县农村桑园承包面积从1984年的17000亩,到1986年底仅存8000亩左右。造成桑园面积一年年减少,各地“毁桑改种”之风至今刹不住,其原因种种,但与桑园承包责任制的不完善是有关的。
  今年中央5号文件指出:“当前合作组织主要是做好两件工作,一是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一是加强承包合同的管理”。这是完善农村双层经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发展农村经济的紧迫任务。为此,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对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笔者对怎样完善桑园承包制试论如下:
  一、应有的承包条件
  承包条件多种多样,笔者只谈一个承包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桑园管理专业性、时间性较强,技术要求高。桑园管理的好坏,不仅影响桑叶产量和质量,更重要的是影响养蚕的数量、茧量和茧质,乃致影响蚕农的经济收入、丝绸工业的发展和对外贸易。故对桑园承包要作出必要的规定条件。如:承包者首先具有热心蚕桑生产和一定水平的经营管理能力,本人懂得蚕桑生产技术、或聘请由正式评审组织评定聘任为技术员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还应具备养蚕生产所需的蚕室、蚕具等设备,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应不予承包。
  二、建立桑园档案
   桑园承包,由于技术性较强,牵涉的内容也多,要搞好桑园的承包,必须认真做好桑园档案这一基础工作。首先使承包双方对桑园情况都做到“心中有数”。桑园档案应包括“四簿”即新桑园建立登记簿(桑园面积、土壤性质、桑树品种、苗栽株数、栽植时期等),桑树培护工作登记簿(树体管理、土壤管理工作及合理间种),桑树病虫害的防治登记簿(主要病虫害,其防治方法、药剂、浓度、防治日期及效果),桑园逐年产叶量登记簿(春叶、夏秋叶的产量)。建立桑园档案工作量虽大,只要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人就可以做到,这对于搞好桑园承包制的完善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它有利于承包者积累蚕桑生产经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合理确定提留基数
  提留基数是桑园承包合同中的重要指标,它关系到承包双方的利益,是承包合同合理与否的关键。桑树在其生长周期内桑叶产量变化较大,在承包期较长时,一般提留基数很难合理确定。笔者认为:可根据一般幼龄桑园、成林桑园、衰老桑园的亩平均产叶量来确定承包期的提留基数。另外还因养蚕成效、茧量茧质不易预测准,可采取实物形态指标,货币兑现的办法。这样做的好处是:茧量高、茧质优的茧价就高,双方利益均有,反之,风险共担。桑树在不同的树龄阶段,分配比例也应有所不同。如在幼龄和衰老期的桑园,提留指标以5%为宜,在成林期的桑园,提留指标以10%为好。也可以亩桑产茧在100-150斤提留指标以5%为宜,亩桑产茧在200斤以上时,提留指标以10%左右。还可参照棉花承包的提留基数来确定。
  四、承包期要适当
  桑园的承包期应适应桑树生长周期较长这一特点来确定。蚕桑专业户应以一业为主兼营其他较宜。近、中期目标以承包桑园5亩左右,年产茧500公斤以上,使蚕茧和桑园(合理间种的收入)总收入占家庭农副业收入的20一30%,更能发挥蚕桑生产的优势和经济效益。承包期通常不宜过短,过短则影响承包者对桑园的长期投资,往往易发生投入少,掠夺性摄取的现象。这样不利于蚕桑生产的稳定发展。笔者认为承包期一般至少在10年以上为宜。如是河滩外洲、四边地桑园、高干桑园的承包期还可适当延长一些;低干密植桑园及衰老桑园可适当短一些。但要因地制宜,灵活掌握,总之要有利于蚕桑生产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蚕桑生产的积极性,不搞一刀切,以免影响农民对蚕桑生产的积极性。
  五、充实的合同内容
  承包合同的内容一定要明确规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明确规定合同双方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2.要有具体的经济指标如亩桑产叶量及产茧量的指标、桑园培护指标、病虫害防治指标、上交提留基数等;3.规定具体的违约处罚和奖励条款,如在桑园承包期内随意毁桑改种其他作物的就应加以处罚,对于常年在外经商或经营其他行业人员所承包的桑园,只是抽空耕种,管理粗放,不能充分发挥承包桑园的经济效益,应及时收回,另行承包给有承包能力的蚕农经营。对亩桑产茧在300斤以上的,茧质好的应给予化肥、粮食等奖励;4.桑园承包合同应经公证单位公证,要符合政策,手续完备,才有法律保证。
  六、建立服务体系
  华容县是我省蚕桑生产最好的一个县,早在1976年就成立了华容县蚕桑公司,进行蚕桑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蚕桑生产的物资供应,进行蚕茧收购、烘烤、销售等服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巩固与发展我省蚕桑生产起了模范带头作用。笔者认为,在桑园面积集中、采取按人平均承包的地方如;华容的八一桑场、江洲桑场,常德县的丹洲桑场,汉寿县的围堤乡蚕桑场,澧县的官垸蚕场,安乡县的安凝蚕桑场,湘乡县的苏坡桑场等,应建立蚕桑生产服务组织。县和省有关部门也应建立蚕桑生产服务机构,鼓励科研人员赴蚕桑生产第一线去进行有偿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