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蚕学会召开常务理事会
就发展蚕茧生产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湖南省蚕桑学会通讯组供稿

  中国蚕学会于1987年10月31日,召开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就“积极发展蚕茧生产,解决丝绸工业原料不足,外贸内销供不应求问题”,向国务院提出紧急建议。建议指出:“六五”期间和“七五”计划执行以来,我国丝绸出口和内销分别以年均10%和20%的幅度递增,1987年预计创汇可达13亿余美元。展望今后,前景更好。但是,由于有关部门对国内外市场变化的情势调研估计不足,规划制订欠当,在指导思想上未认真重视抓好丝绸工业原料茧生产这一基础,也未充分认识并统筹安排好随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增长而蓬勃崛起的乡镇丝绸产业,以及不少地方合纤厂家计划外转产真丝绸的实况,以致在出现缫丝加工能力和原料茧丝消耗量实际已经远远超过蚕茧生产能力及供应数量的趋势下,一度还认为“茧丝库存积压”、“供大于求”,并采取限产限购、降低夏秋茧收购价等一些消极做法,一方面打击了广大蚕农的生产积极性,造成挖桑弃养现象连年不断,多数省区蚕茧减产。另一方面由于工业原料茧日益紧缺,丝厂告急(部分厂家甚至停工停产),终于导致今年春茧上市以来各地普遍出现的争购。抢购蚕茧之风(群众称之为“蚕茧大战”),原料市场流通失控。严重冲击了国家丝绸生产计划和外贸出口指标的完成;损害了原料茧质量和丝绸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了尽快地克服上述反常状况,特紧急建议如下:

            一、建立协调组织、加强宏观管理

  当今世界一些主要蚕丝国家,如印度、日本等,其中央政府内部都设有较健全的蚕丝专门管理机构(有的叫中央蚕丝局或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国茧丝绸发展和产销实施统一决策与领导。我国的现状是:中国丝绸公司于1986年撤消后, 工、贸各自成立了中国丝绸实业公司和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两公司人员分别有160人和 70人左右),加强了本系统的职能实力,但作为工、贸基础的农业系统,分管全国蚕茧生产工作,力量相形见弱。同时,由于贸、工、农各管一行,缺少沟通和协调,难以实行统一规划和产、供、销系统管理。为此我们建议:1.在国务院计经委领导下建立农工贸、茧丝绸协调组织,加强宏观决策与指导;2.农牧渔业部切实重视和加强蚕茧生产部门工作,充实干部力量,设立专管蚕茧的职能机构(纺工部设有丝绸管理局)各必要的事业单位(全国蚕茧公司或蚕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明确指导思想,坚持积极发展

  建国后的五十年代,国家制订了“大力发展蚕丝生产”的方针,经过约三十年的艰苦努力,蚕茧产量至1980年终于首超历史。面对改革开放下丝绸工贸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我们认为蚕茧生产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和坚持“积极发展”的指导思想,并在这一指导思想不协调贸工农措施规划,共同努力把蚕茧质量、产量抓上去。当今世界纺织衣着流行以丝、毛为主的天然纤维,国内市场亦具有巨大潜力。我们丝绸工贸主管部门已经制订了令人鼓舞的“七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因此,积极发展蚕茧生产,不仅是解决当前原料供不应求矛盾的权宜之计,而且也是确保丝绸工、贸长期持续、稳定增长的长远性战略。

           三、建设商品基地,增加蚕业收入

  桑、柞等都是多年生经济林作物,一旦毁弃几年难复元气。发展蚕茧生产一要靠政策和科学技术,二要靠投入,必须建立稳定生产的基地,提高投入效益。为此我们建议:1.从1988年起恢复实行茧肥挂沟政策(斤茧斤肥,由国家切块专项下达),及时解决近几年各地大面积桑园普遍缺肥、失管、老化等紧迫问题;2.将1987年实行的茧正补贴稳定下来,打入茧本,并在理顺茧丝绸价格体制的基础上,逐步合理调整茧价,以保护蚕农生产积极性;3.鉴于出口创汇需要(丝绸出口换汇成本低,创汇高,1987年已占纺织品出口收汇总额80亿美元的1/6)和蚕茧生产特点及面临的问题,要求国家列入计划,建立一批长期稳固的商品茧生产基地,从政策、资金、物资等各个方面给予保证,确保丝绸工贸的发展有坚实基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