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市丝绸工业对原料茧的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农业局和市丝厂积极支持,其它各部门大力配合,从浙江省购进桑苗178万株,去冬在渡口镇、保河堤镇新扩桑园1874亩,其中渡口镇1694亩,植桑在5亩以上的户53户。
为了搞好去冬新扩桑园工作,专门召开了市委常委和市长办公会议,制订了发展蚕桑的优惠政策,并以律政纪(1987)16号文件下发。文件规定:“①发展蚕桑所需种苗资金用贷款的办法解决,由津市丝厂贷款并予贴息。②占用正田正地的植桑面积所负担的农业税,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免50%,从第三年起不再减免。由财政局按实际面积和税收负担核减到户。③占用正田正地的植桑面积所负担的粮食定购任务,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头两年内适当核减。由粮食局核减到户。④每植桑一亩核减水利工日2.5个,由乡镇政府纳入水利建设计划,列抵基地有关村任务。⑤各乡镇政府,对蚕桑生产发展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制定行之有效的各种措施。”
为了保证新植桑园不减收入,市农业局正在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桑园间作物的论证,初步考虑在桑园中间作西瓜、辣椒、黄豆、花生、榨菜、凤尾菜、菊花等矮杆,打药比较少、吸肥不强作物,争取每亩桑园加上间作物收入达到常年收入。
(汪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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