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作物局 田志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拉开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对外贸易的帷
幕,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的出口创汇额在全国出口创汇总额中占1/3左右,我省占75%左右。1988年我国丝绸和丝绸服装出口换汇额达16.5亿美元,(湖南只1026万美元),是历史最高水平,比1987年增长23.2%。世界丝绸需求迅猛增长及中国生丝供不应求,造成世界蚕丝生产与供应格局的变化,给亚洲国家带来发展蚕丝的新的机遇。丝绸因其雍容华贵,色彩艳丽的服饰特点,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占据着独特的地位。1984年棉毛、丝等天然纤维占总纤维消费量的60%,其中棉花占30%,毛占21%,丝占9%,合成纤维仅占30%。由于世界经济呈缓慢增长趋势,就业率增加,购买力增强,丝绸需求增长较快,1988年比87年增长10%以上。我们应看准这个机遇,寻找各种途径,以加快发展湖南的蚕丝生产,既满足国内市场又增加出口创汇。
一、湖南茧、丝、绸生产的历史与现状
湖南蚕桑生产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1933年曾产茧4855吨。以蚕丝为织物的湘绣是我国四大名绣之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以后由于帝国列强侵略和反动派的摧残,蚕桑生产受到严重破坏,1949年只产茧60吨。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了发展蚕桑生产,对蚕茧价格进行了几次调整,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1959年全省产茧465吨,比49年增长7.6倍。此后,由于各种原因十多年一直徘徊在400吨左右,至1975年桑园面积才恢复到6.8万亩,产茧503. 8吨。随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对蚕桑生产很重视,每年拨了专用木材、钢材、楠竹和化肥等物资扶持生产,桑园面积很快发展到12万多亩, 1984年全省产茧2855吨。同时促进了丝绸工业的发展,全省先后兴建了12家缫丝织绸厂,缫丝设备1.2万绪,织绸机1000多台。年缫丝180吨左右,织绸1400多万米,产值6000多万元,上交税利850万元,丝绸出口创汇500多万美元。
在“六五”期间,由于“化纤热”的兴起,茧、丝、绸的价格偏低,我省不少丝绸厂
转产化纤织物。特别是蚕茧收购价格年年降低,植桑养蚕的经济效益差,农民只得毁桑改
种。1987年全省桑园面积仅剩3.8万多亩,产茧1600吨(农业统计),桑园和产茧量分别比1984年减少69.8%和44%。近几年来,虽然茧、丝、绸的价格调高了,产品也畅销,而我省的蚕桑生产却难以恢复和发展。其主要原因是小作物,数量少,难以引起省里领导重视,计委未列入发展项目;省有关部门思想认识不一致,在蚕茧收供经营问题上有矛盾,内耗大;各地培植人员减少,技术人员改行;各种生产资料涨价,国家对蚕桑生产投入少。因此,在“七五”期间桑园面积徘徊在4万亩左右,产茧量2000吨上下。1988年我省丝绸出口换汇1026万美元。
二、规划设想与有利条件
桑蚕丝在纺织工业中具有独特的性能,是一切天然纤维和化纤所不及的。其强力大,相当于同伸度的铁丝;伸度好,延伸度达20%;吸湿性强,在30%的含湿状态下不感到潮湿;吸收不良气体和通气性能好,做内衣柔软舒适,对皮肤有保健作用,做外衣,美观庄重,被誉为“纤维皇后”、“珍珠之光”。同时,蚕丝还可与棉、麻、毛及化纤混纺或交织,相互取长补短,用途十分广泛。丝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长期畅销不衰,换汇率高,出口一吨生丝可换4.8万美元,而且可换自由外汇。全省每年需内销售丝绸2500多万米,其中有半数从外省购进,这与湖南人民的社会地位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很不相适应。
近几年来,全国多数省市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快了蚕茧生产发展的步伐。1988年全国产茧35.35万吨,比上年增长5.2%。其中四川产茧11.28万吨、浙江9.76万吨、江苏8.29万吨、广东1.47万吨、山东1.12万吨、安徽1.1万吨、陕西0.6万吨、湖北0.39万吨、广西0.3万吨、山西0.28万吨、湖南0.23万吨。为进一步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满足市场需要,开辟创汇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我省的蚕桑生产应有一个较大的发展。规划在“八五”期间桑园面积发展到10万亩,产茧7500吨;到本世纪末发展桑园15万亩,产茧1.25万吨。
实现上述规划的有利条件很多:
1.生态条件适宜。湖南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水热资源丰富。年平均气温为16一18℃,年降雨量1200一1800毫米,年均日照时数1300、1800小时。山地占全省总面积的51.2%,丘陵占15.4%,岗地、平原分别占13.8%和13.1%。土壤以红壤和黄壤为主。据中国农科院蚕业研究所区划,湖南属全国蚕业最优生态条件之一,无论在洞庭湖区或丘陵山区近水栽桑,桑树都能茂盛生长。
2.土地、劳力资源丰富。我省有湘、资、沅、澧四大水系,溪河纵横,流长5公里以上的大小河流5341条,河滩洲土240多万亩,其中高程在30米以上的40多万亩,可以规划一部分植桑养蚕,不与粮棉争地。湖南人口密度获大,每平方公里253人,为全国的2.5倍,农业劳力2100多万个,占农业人口的43%以上,人平耕地1亩零几分,农村有充裕的劳动力,可以发展密集型劳动的经营项目。
3.生产基础较好。全省有5个蚕种场,只要改善生产设施和添置一些机械设备,每年可生产20-30万张蚕种,目前不需新建蚕种场。省蚕桑科学研究所可以根据本省蚕桑生产上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开展研究,解决技术上的难题,不断选育桑、蚕优良品种,并为全省各蚕种场提供原蚕种,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培训技术力量。长沙农校蚕桑专业,八十年代以来已为各地县培养了2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全省现有41个县(市)、场有蚕桑生产,年养蚕1万张以上的有2个县,4000-8000张种的有4个县,1000一3000张的7个县,500~900张的10个县,100一400张的13个县(市)等,这些地方的农民有植桑养蚕的习惯,懂得基本的培桑养蚕技术,亩桑产茧一般在50公斤以上,高产的这150多公斤。
4.丝绸加工有一定的基础。全省有缫丝织绸厂12家,缫丝设备1.2万绪,每年需蚕茧4000吨左右;织绸机1200多台,每年可织绸1500万米以上。省丝绸公司预计,若将现有丝绸厂进行挖潜改造,在“八五”期间每年可加工蚕茧7500吨,蚕茧销路无后顾之忧。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改革体制,协调部门之间的矛盾。目前,茧丝绸产品畅销,价格较好,而我省的蚕桑生产却裹足不前,其根本原因:一是领导重视不够,只偏重于流通环节和商业贸易,忽视农业与工业生产;二是机构上下不一致,部门多头领导和管理,工作不协调,内耗大;三是蚕茧生产、收购烘烤、丝绸加工和内外贸易相互割据,利益分配不合理。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建议省政府委托有关部门一位领导负责,把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组织起来,明确职责,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关系,共同把蚕茧生产、收购烘烤、缫丝织绸和商业外贸等工作做好。
2.抓好蚕桑生产基地县建设。为适应商品生产和规模经营形势,根据农业部提出的“巩固提高,稳步发展”的蚕桑生产方针,我省应以洞庭湖区为主,同时积极开发山丘区蚕业基地。目前重点建设好华容,澧县,津市,浏阳、湘乡、桃源、安乡、汉寿、南县、桃江等10个基地县。这些县年产茧量占全省的80%左右,其中华容、澧县、津市、浏阳、湘乡5县已建有缫丝织绸厂,原料茧可就地加工。到1992年要求每县市产茧500~1000吨(华容2000吨以上),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商品量,逐步向茧丝绸联合经营的目标发展。根据蚕桑生产季节性、技术性强的特点,以便经营管理、技术指导和收购烘烤蚕茧,凡新发展的蚕区,要求适当集中连片,注意规模效益,每户栽桑1-3亩,每组20~30亩,每村300一500亩,每个乡3000~5000亩,每个县1一2万亩3每亩桑园产茧100公斤以上,亩产值1000元左右,使之成为一定的商品量和经济比重。
3.省计委应将发展茧、丝、绸生产列入计划,给予扶持。1987年全省出口创汇额达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15种,年创汇6.1亿美元,其中农付产品占8%,共创汇2.4亿美元(苎麻及制品9847万美元,活猪4435万美元,冻猪肉2202万美元,茶叶2040万美元,羽绒制品1813万美元,猪皮及皮革制品1396万美元,罐头1199万美元,大米1133万美元),占全省总换汇额的38.9%。近几年我省整个农业生产徘徊不前,随着人口的增长,消费水平的提高,农付产品如大米、牲猪、家禽等出口量减少,创汇额大幅度下降。1988年我省丝绸及其产品出口已超过1000万美元,吉省计委稍加重视,将此项目列入创汇农业发展规划,在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湖南的茧、丝、绸生产是能够尽快地形成出口拳头产品的。
4.抓关键措施,推广新技术。植桑养蚕是一项季节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生产,既有种植
业,又有养殖业,生产环节多,工序复杂,风险大。目前,除了抓好桑园培管、小蚕共育、严格消毒防病、改善设备和簇具外,重点推广密植速成桑园、立体桑园、桑基渔塘和省力养蚕等先进经验,以提高单产和经济效益。同时,抓好蚕种场和良种桑苗繁育基础建设,以保证蚕桑生产发展规划的实现。
5.扶持乡村自建烘茧灶,做好系列化服务工作。为提高蚕茧质量,增加农民收入,避免收购部门压级压价,省政府应允许蚕茧产区的乡村自建烤茧灶,向国家或工厂直接交售干茧。每个收茧站培训2~3个技术骨干,忙时请些临工,从培管桑园、购销蚕种、组织蚕需物资供应、收烘蚕茧等系列服务工作,由蚕茧收烘站技术人员承包下来,并认真做好,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6.加强丝绸工业建设。目前,我省的丝绸工业比较落后,应加强管理,挖潜改造,积极引进一些先进设备和技术,重点装备几家大中型丝绸企业,改进工艺,开发新产品,尽快改变我省向外省出售原料和粗加工产品,而又大量从外省购进丝绸成品的落后状况。
四、社会好益和征纷效益。
植桑,既可美化环境,又能保持水土流失。湖区外滩、洲土和较低的土地,种其它作
物不易保收,而适宜于栽桑。蚕茧生产不仅能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而且通过加工,可多层次增值,成倍的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解决富余劳力和待业青年,丝绸出口增加创汇额,为国家创造财富。如一个县生产蚕茧2500吨,农村可解决富余劳力1万个,丝绸加工可安排1万个待业人员;可增加工农业产值7000一8000万元。到1995年全省产茧量达到6000吨,丝绸全部出口可创汇2500万元。到2000年若能产茧1.25万吨,工农业总产值可达3.5亿元,丝绸出口可创汇5000万美元以上。同时还可为国家每年增加税利5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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