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发展湖南蚕桑生产


湖南省经济作物局

     一、全国蚕茧生产发展形势
    近几年来,我国蚕茧生产发展较快。1989年共发售蚕种1570万盒,比上年增加216万盒,增加13.1%,总产茧量达43.46万吨,比上年增加4.02万吨,增10.2%。全国生产蚕丝5万多吨。丝、绸及成品出口换汇18.4亿美元,比上年增11.6%,其中丝类出口换汇7.2亿美元,绸类6.4亿美元,成品4.5亿美元,其它0.3亿美元。各省(市)生产蚕茧实绩及出口情况见下表:

国际市场丝绸旺销,有利于我国丝绸的发展。从70年代以来,由于世界局势趋向缓和,各国经济处于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各类高档消费品的需求增加。真丝绸具有御寒、美化、保健等多种功能,一向被誉为“纤维皇后”,更受到了人们的钟爱。特别是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人均丝绸消费量增加最为明显。80年代平均消费水平与70年代相比,美国人均增长2.75倍,英国2.25倍,西德1.13倍,瑞士0.7倍。亚洲南朝鲜人均年消费量55克,日本200克。据有关部门估算,世界丝绸消费量每年6万吨左右。但它在世界纺织纤维产销总量中还不到2%,目前丝绸产品的国际贸易中,除意大利对染色绸、印花绸进口有限制外,其他国家和地区还没有进口配额的限制。
    丝绸出口换汇成本低,1986年全国丝绸出口每创汇1美元折合人民币3.25元。近年上升到3.72元,大大低于其他纺织品的换汇成本和全国各类出口产品的平均换汇成本。
    有人耽心目前世界出现丝绸热,怕好景不长。这种耽心是不必要的。据有关专家分析,丝绸在世界上还有着相当大的市场容量。其年产销量占各类纤维织物的比重,从2‰提高到5‰是有可能的。其依据:1930年世界产茧量50余万吨,产丝量达5万余吨,当时世界人口18亿,人均消费桑蚕丝28克.现在世界人口已达50亿,如仍以人均消费桑蚕丝28克计算,年产桑蚕丝应达14万吨.而近几年世界蚕丝年产量仅8~9万吨之间。从这推断,丝绸发展大有用武之地。湖南6000多万人口,可年产蚕丝不到200吨,人均仅3.3克。此外,我省丝绸深加工产品如染色绸、印花绸、丝绸服装等在国际市场所占的份额还很低。其他工业用丝、装饰用丝、针织制衣、真丝裤袜等都未形成大宗出口商品。同其他先进省市比较,湖南的丝绸工业较落后,仅湘绣有些名气,但发展缓慢。我省每年有20吨丝的出口任务,可连续3年都未完成任务,而每年出口的货源也大部份依从外省组织进来完成本省的创汇任务。确实令人费解。
    二、我省蚕桑生产状况
    1989年全省有桑园 4万亩,产蚕茧 2105吨,比上年略有增加。去冬今春新扩桑园1.6万亩,今年计划养蚕10万盒。计划收茧2500吨。其中春蚕已饲养 3.4万多盒,预计产茧 95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2%;春蚕已发售蚕种1.41万盒,比上年同期增22.3%。预计产茧350吨,计划养秋蚕4.5-5万盒,计划产茧1200吨左右。近几年发展较快的有津市市、澧县等。由于茧、丝绸及其成品畅销,价格好,其他地方也在积极恢复和发展。1989年华容产茧641.8吨、澧县303.95吨、浏阳218.15吨、湘乡107.3吨、津市105吨、桃江101.5吨、南县94.75吨、鼎城区67.8吨、汉寿64.05吨、安乡60.5吨,这10个县共产茧1764.7吨,占全省总产茧量的83.8%,其余30多个县市年产茧只15~20吨,有的县只几十担茧。
    为什么湖南的蚕桑生产恢复发展缓慢呢?除了领导措施不力,部门之间不协调;其次是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与反作用。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是在土地投入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各类作物产量得到扩张或缩短。调整除了政策性的计划调整外,多数遵循的是市场法则,即价值规律。因此,有两个主要问题需要考虑:
    一是多数农民不了解价值规律的真谛。即商品价值是通过商品价格不断上下波动中取得价值实现的,不了解某一商品价格有低必有高,有高必有低的规律。往往都是根据上年市场价格信号来决定当年种植面积的,低了就砍,高了就种。人为地加大价值规律的调节力度和破坏力度。如1985年前后大毁桑、大扩苧麻等例证。
    二是蚕茧价格现属国家宏观控制,根据常识判断,这类商品的价格调整。往往要滞后于市场价格一、二年甚至数年。目前蚕茧价格水平在各类农副产品的市场价格中处于较高水平。如果其它各类农产品俏市价上升幅度大,又会重演毁桑改种事件。
    第三是蚕桑生产面积的相对稳定,比任何一种农产品都更为重要。主要理由有二个方面:
    1.各类作物追逐于市场价格,竞争于种植面积,互挤互毁。就蚕桑而言,其摩擦性损失最为惨重。众所周知,对于一年生的粮、棉等作物,基本上都是当年投入,当年回收(如种子、肥料、农药等,没有什么长期成本),不会造成很大的摩擦性损失。但对于多年生的蚕桑来说,按目前市场价格,不包括栽培、抚育、肥料等费用。仅桑苗投资每亩需150~200元,3年内进入高产。尚需加上3年的时效性差值(3年内土地产出效率甚低)。因而一亩桑园的实际价值至少不低于800元。我省从1984、87年共毁桑园7万多亩,其价值不低于6000万元,可谓损失惨重,只是这种损失未被人精确计算,而不易被党察罢了。
    2.毁桑容易栽桑难。毁桑易,是指蚕桑生产接收市场价格下跌的信号时,能迅速作出反映,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大量毁桑改种。栽桑难,是指蚕桑生产接收市场价格上扬信号的反映迟缓,因新栽桑树一般需要3年周期才能达到正常产出。根据蚕桑生产的特点,不能走以结构调整为主的老路,应以开发土地资源为主的途径,以确保桑园面积在稳定中有所发展。
    三、积极发展蚕桑生产,开辟创汇农业
    我省现有35个县、市(场)植桑养蚕,但大部分县年产只有几百担茧。数量少形不成拳头产品,难以引起重视。各地应抓住目前茧、丝、绸畅销这个机遇,积极开发土地资源,发展植桑养蚕。全省规划“八五”期间,桑园面积发展到10万亩,产茧达到7500吨,到本世纪末发展桑园15万亩,产蚕茧1.25万吨。
    植桑养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好的。植桑,既可美化环境,又能保持水土流失。湖区外滩、洲土和较低土地,种其它作物不易保收,而适宜于栽桑,山丘区的四边地、天水田等都可栽桑。蚕茧生产不仅能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而且通过加工,可多层次增值,经济效益成倍提高。新开发桑园产茧量,是随着土地熟化程度提高而提高的。假定10年内平均亩产茧80公斤,年产出估算如下:
    农民所得:按现行茧价计算,80公斤茧约768元,扣除当年投入的物耗成本(肥料、农药、蚕具折旧、蚕种等),实际所得568元(包括人工费在内)。
    工业所得:缫丝工业可产白厂丝10公斤,按10%利润计算为175元。丝绸工业10公斤丝可织纯丝绸织物100米。按每米30元,产值约3000元。按10%利润率为300元,两项合计475元(印染、服装工业的利润来计算)。
    外贸所得:目前,国际市场每吨丝价格约5万美元。按现行汇率,折人民币23.65万元,10公斤丝的国际市场销售比价为2365元。外贸得利润865元。如果再加上外汇牌价与调剂价的差额,利润就更高了。农工贸三者合计可得纯利1728元(即农民388元,工业缫丝175元,织绸300元,外贸865元)。
    根据上述估算,每亩桑园的综合造价为524元,加上150元桑苗,总成本为674元。与农、工、贸所得1728元相比较,一次性投入每年所得之比为1O0:256,其中缫丝加外贸的一次性投入与年利润产出之比为100:198(524:1728),只需半年多就可收回全部投资。可见,从投入与产出的角度分析,是完全有理由把蚕桑作为盈利性投资开发项目的。
    现在,不少县的农业部门和基层领导以及广大农民都想发展植桑养蚕,但苦于资金短缺,恢复和发展的速度不快,我们应采取多方集资,联合开发等措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集中力量把蚕桑生产搞上去。

    一九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