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农药对蚕的毒害及解毒试验


董廷宣  彭炳香
(山东省昌滩农校)

    近年来,随着农药在农业病虫防治中的大量应用,一些蚕区不断发生蚕儿中毒现象,严重影响蚕桑生产。为了解生产上常用农药对蚕儿的毒害程度及探索中毒后的应急措施,于去年中秋蚕期用几种生产上的常用农药进行了试验,初报如下:
    一、材料和方法:
    (一)供试蚕为青松×皓月的五龄第2天家蚕,每种农药处理共60头,设三个重复区,每区20头。并以无处理为对照区。
    (二)供试农药种类、浓度如下表:

    (三)农药添食方法用于持喷雾器将各农药稀释液分别均匀地喷洒干桑叶正背两面,以滴水为度,做好标记,阴干后分别饲蚕,观察开始中毒的时间。
    (四)当少数蚕儿表现明显中毒症状后,马上用茶水、绿豆水、清水解毒,然后饲以新鲜无毒桑叶,2天后计算解毒效果。
    二、中毒症状观察
    (一)25%杀虫双2000倍液:
    投食当初仅少数蚕儿食叶,20分钟后,约2/5的蚕头部上翘,仅个别蚕食桑,待40分钟后均静伏拒食,少数蚕体明显软化,体色似正常蚕,45分钟后少数蚕儿卧伏死亡,体躯软似白僵病初死症状,节间伸开,较正常蚕细长,死前不表现烦燥痛苦现象,死后体色不变。
    (二)50%辛硫磷3000倍液:
    投药叶后有的蚕头胸昂起,稍有拒食现象。15分钟后蚕儿开始出现头部上翘,抓着无力等症状。半小时后,个别表现侧卧、仰卧,40分钟后出现少数蚕口吐胃液、脱肛现象,45分钟后大部中毒蚕身体扭曲,头胸左右摇摆,大量口吐胃液,逐渐身体缩短死亡。
    (三)磷胺3000倍液:
    投食7分钟后,少数蚕儿食桑,多数头胸抬起,静伏蚕座,呈现拒食现象。20分钟后蚕儿开始头胸左右摆动,抓着力减弱。30分钟后个别仰卧开始口吐胃液。与其它农药中毒的不同症状表现有倒爬现象,死亡后蚕体弯曲,无明显脱肛现象,尸体发软。
    (四)敌杀死、灭百可各6000倍液:
    据初步观察,以上二种药剂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引起蚕儿中毒症状大致相似,投食7分钟后个别出现摇头烦燥症状,20分钟后,蚕儿开始大量口吐胃液,伴有体躯翻滚现象。35分钟后,大部蚕儿趋静止麻痹状态。身体卧伏或侧卧,有的身体呈S形或C形,死亡后身体明显缩短。因口吐胃液,污染身体,并有少数脱肛现象。
    三、几种解毒物品效果观察:
    给蚕儿投食各药剂处理的桑叶,待少数蚕儿表现明显症状后,马上放入各解毒液中浸5分钟,捞出后饲以新鲜的桑叶,其解毒试验结果详见表。

    从解毒试验结果看,与对照区相比,以上处理均有一定的解毒效果。茶水、绿豆水、清水的解毒率区别不甚显著。另外,蚕儿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后的解毒率较差,而杀虫双、辛硫磷、磷肢解毒存活率较高。据此试验看出,以上药物对蚕儿造成早期中毒时,如及时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提高解毒率是可能的。
    四、结论及讨论
    (一)上述几种生产上的常用农药对蚕均有强烈的胃毒、触杀及一定的薰蒸作用,尤其是拟除虫菊醋类杀虫剂,按生产上的常用浓度,能使蚕迅速大部中毒死亡。与之相比,辛硫磷、杀虫双、磷胶胺家蚕中毒症状出现至死亡时间略为延缓,中毒死亡率偏低。
   (二)从中毒症状看出,杀虫双引起蚕儿中毒死亡症状是体躯伸直,不改变体色,故养蚕生产中与健康蚕较难区分,应引起注意。而磷胺与辛硫磷中毒症状相比,除具有机磷农药中毒共有症状之外,中毒蚕有明显的倒爬现象。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症状不仅表现迅速,而且大量吐泻胃液,呈强烈烦闷焦燥状态,死亡蚕呈现出S、C形。
    (三)在上述试验的几种解毒物中,对中毒蚕均有一定的解毒效果。而且在上述试验浓度范围内,对辛硫磷、杀虫双、磷胺中毒后时解毒率明显高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试验区。由此看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对蚕的毒性强烈,即使采取以上解毒措施,中毒蚕的恢复也较为困难。另外,清水处理解毒与清水、绿豆水无甚明显区别,尤其清水处理来源方便易得,故能解决燃眉之急。
    此外,杀虫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对蚕的残毒期长达二个月以上,除养蚕季节不宜作为桑园除虫剂外,在农田中使用亦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程序和规则使用,并要和桑园喷药器械分开使用,不得污染桑叶,以确保养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