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斌成
(桃源县农业局)
桃源县1990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蚕桑生产基地县,并要求必须在1995年以前桑园发展到1万亩以上,年产茧500吨以上,2000年达到2万亩、
1000吨以上。 1990年底,我县只有桑园2400多亩,产茧115吨,在全省11个基地县中无论是面积,还是总产量都是全省倒数第一、我县蚕桑生产的现状和发展速度与省政府对基地县的要求,与国内外市场需求,与致富农村的目标还相差甚远。因此,我县蚕桑生产和缫丝出口应有一个大的发展,这对扩大农业创汇,增加农民收入,加速桃源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我县蚕桑生产优势
1.生态环境条件:我县位于洞庭湖与湘西山地接壤的过渡地带,气候适宜,年平均气温16.5℃,年降雨量1350-1800毫米,4-9月占70%,无霜期290天左右,日照1540小时,年光能辐射量104卡/平方厘米左右,桑树生长达8个月,全年可养蚕4-5次。
2.栽桑土地:我县江河河塘繁多,适宜栽桑的土地资源丰富,沅水流域和白洋河流域的河滩、洲头荒地和大面积的丘陵坡地及大量的沟港、残堤、边地和房前屋后、空坪隙地约10万多亩,另有洪水内渍的低于40米以下低洼稻田1.5万余亩,都可开发栽桑养蚕。
3.劳力充裕:我县劳力资源丰富,据统计有剩余劳力28.5万人。另外,植桑养蚕是农村的传统副业,农民有习惯和经验,而且有一定的技术基础。
4.技术力量:目前已有蚕桑专业技术干部6人,农技员3人,可以外出指导栽桑养蚕的骨干120多人。由于市场坚挺,产品畅销,价格稳定,效益高,见效快,栽桑养蚕已被农民所认识,因而涌现出一批栽桑养蚕高产致富的典型。如喜雨乡沙萝村7组,全组27个农户、78人,户户养蚕。现有耕地104亩,其中水田90亩,旱地14亩,年农业总产值5.3万元。1985年,他们开始栽桑养蚕,除14亩旱地外,利用田边路边、沟边和部分荒土房前屋后栽桑6000多株,1990年养蚕120多盒,产茧3000多公斤,产值3万多元。户平养蚕收入1150多元,人平385元。他们以13.5%的耕地,创造的年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6.6%。又如三阳镇石牛山村榨房湾组刘德平一家3口,2个半劳动力,承包耕地7亩,其中栽桑4.5亩。全年农业收入1.07万元,其中养蚕收入9720.6元,占96%。除成本后,养蚕纯收入7431.7元。
二、发展规划与布局
发展蚕桑生产的布局,应本着先易后难,从有一定基础的地方做起的原则,在领导和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因地制宜,相对集中,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搞好服务,加速建设。规划在“八·五”期间全县植桑
2万亩,产茧1000吨。具体布局是,重点开发沅水流域的喜雨、八公桥、寺坪,郑驿、桃花源、尧河和白洋河流域的浯溪河、漆河、双溪、九溪、黄石及三阳、泥窝潭等13个乡(镇),逐步建成蚕茧生产基地。各基地乡(镇)要发展1000亩以上,产茧100吨以上,重点村要求植桑500亩以上,产茧50吨以上;重点组50亩、10吨以上,每农户栽桑2—4亩,年产300-400公斤茧,形成以沅水流域和白洋河流域为主体的优质蚕茧基地。到1995年,全县产茧1000吨,农民直接收入1000万元。再经加工缫丝增值,产值可达2000万元以上。
三、建设措施
要加速把我县蚕桑生产推向前进,首要的是解决认识问题。各级要把发展蚕桑生产作为我县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成为种植业中的主体作物之一,也是振兴桃源经济、使沅水、白洋河流域低洼易涝地生产自救、脱贫致富的主要措施和扶贫开发的重要项目,必须下大力抓好。在措施上:
(一)加强领导,成立班子。加强领导是加强基地建设的保证,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县里准备由农业、供销、计委、银行、财政等部门组成蚕业开发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固定4-5人,具体抓蚕桑生产的各项日常工作。凡已确定基地的区、乡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并配备技术员,培植员各一名。班子确定以后,要一抓到底。
(二)因地制宜,适度集中。栽桑养蚕见效快,效益高。一般当年栽桑就可收回投资成本。第二年每亩可创收入1000-1500元。从第三年开始,每年每亩可创收入1000—1500元。在沅水、白洋河两大流域的河洲、荒滩和低于防洪水位40米以下,连年洪涝内债的低洼地,要因地制宜,本着宜粮则粮,宜棉则棉的原则,对种粮棉生产效益低的则必须改种效益高的蚕桑,以利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已确定的基地乡镇在桑园规划和管理上应本着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统一服务,分户管理,分户养蚕“三统两分”的方法加速发展,把蚕桑生产办成高效益的绿色企业。一是统一规划,基地乡镇应先在基础较好的村组建几个100—500亩的小基地,以后逐年扩大;
二是统一种植。由村组统一组织劳力,按高标准高质量栽好桑苗;三是统一服务。由村确定专人;组织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四是分户管理。由村组统一规划栽植的桑园应分别承包到农户进行管理,以利充分利用剩余劳力,一般每个农户以承包2—4亩桑园为官,少则效益不显著,多则难以经营好;五是分户养蚕。为了减少成本开支,利用农户多余房屋进行养蚕。
(三)产销见面,放宽政策。发展蚕桑生产必须有一个宽松的环境和优惠政策。以利充分发挥各部门及广大农民栽桑养蚕的积极性,我们认为:
1.产销见面。有条件的地方,农民可以自建烘茧灶,直接交干茧给工厂,既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茧质,又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原料茧的成本。新开发的蚕茧基地,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即开发蚕桑的部门收烘蚕茧,逐步走向一条龙管理,系列化服务。
2.以金代粮。对沅水、白洋河流域的低洼地稻田改制的桑园,政府应允许农民不交原
粮,只交定购粮的平议差价。
3.对新开发的河洲、荒滩所建桑园头三年应免交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
(四)加强协作,优质服务。开发蚕业生产需要各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农业部门应配备4-5名专业技术人员,搞好技术指导,组织技术培训,建立与蚕桑发展相适应的苗木基地,办好科研示范样板点,组织蚕种、蚕药、蚕具等物质的供应,参与流通,切实把蚕茧服务站办好。财政、银行、信贷部门应安排一定的农业周转金和农业贷款、解决农民购买苗木的资金。工贸部门在搞好收购加工的前提下,应返利给农民,以调动农民多生产优质蚕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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