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农药对家蚕的毒力和残毒期的研究


 叶志敏              陆元林
(浙江农业大学蚕学系)  (浙江省农业厅)

    用7种常用农药家蚕的触杀毒力和胃毒毒力测定。结果表明:杀灭菊酯毒力最强,杀虫双、敌百虫、甲胺磷、敌敌畏中等,氧化乐果较低,草甘膦微小、要对农药的抗性,因蚕龄大小和季节不同有异。
    主题词:农药 毒力 家蚕 残毒期
    家蚕对农药非常敏感,为了了解目前常用农药对家蚕的毒力和残毒期,笔者于1987年至1990年对与蚕桑生产关系密切的七种农药进行了测定和研究。
    试验材料与方法
    一、测定农药种类和来源(见表1)

    二、毒力测定方法
    1.触杀毒力测定:将农药配成各种浓度,分别装入微量进样仪内,用充有药液的毛细管尖轻触蚕体,滴0.00lml的药液于蚕中胸背板,计算出每一条蚕和单位体重所滴涂上药剂用量。经过滴涂的蚕,放进干净的试验容器中,并饲以充足的食料和给与良好的条件,调查72小时内的死亡率。
    (二)胃毒毒力测定:用直径为50.46mm的取上环刀,将桑叶切成面积为20cm2的圆形叶片,然后用微量进样器将不同浓度的药液按一定的量涂在圆形叶片上,并用进样器针梗涂匀,凉干,再拿未涂药叶片涂上面粉糊与涂药叶片两两粘住,即成夹毒叶片。用夹毒叶片饲蚕,一定时期后,用L1-3000型叶面积扫描仪测定剩下的叶片面积,计算蚕的取食剂量,并调查72小时内的死亡率。
    (三)上述毒力测定的其他处理方法:在初试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测定,每一处理为30头蚕,重复4次,各药剂的毒力测定设置使蚕能反应出10%-90%死亡率的系统剂量为5个。
     家蚕对农药的反应有正常、中毒、麻痹及死亡,调查时均以死亡为界限。毒力表示单位为致死中剂量,符号 LD50,死亡率校正采用阿勒氏校正公式,数据经统计处理后。采用图表法求出致死中剂量。供试蚕品种为春蚕杭7×杭8,秋蚕浙农1号×苏12,测试分别在三龄第2天和五龄第2天进行。
    三、残毒期的测定方法
    在作预备试验,了解农药大致残毒期的基础上,设计各个时期,在桑树上喷布各种农药稀释液。喷药桑树品种为荷叶白,5年生,亩栽600株,每株喷药量为200-250ml,即喷湿全株,又正好药液不下流。喷过农药的桑树隔一定时期采叶喂养三龄、五龄第2天蚕,试蚕数量每处理100头,设三次重复,蚕品种同上,调查死亡率和中毒情况。
    内吸残毒试验用二种方法,一是将枝条梢端用塑料缺膜袋套住,然后在桑树上喷药,待药液干后去除薄膜袋,间隔一定的时间采摘新长出的叶子或袋中未污染的叶子喂蚕,二是用农药涂抹,干后分别在不同时期采叶喂蚕。
     试验结果与分析
    一、触杀毒力  

    从表2看出,七种农药以杀灭菊酯毒力最强,它分别比氧化乐果高5454倍,甲胺磷高
680倍,敌敌畏高340倍,敌百虫高204倍,杀虫双高 151倍,因此养蚕季节在桑园周围喷洒杀灭菊酯是危险的。草甘磷对蚕微毒,3000ug/克蚕也不能使蚕死亡,故桑园喷草甘膦除草剂对蚕几乎无影响。氧化乐果对蚕毒性较低,它的毒力分别比杀灭菊酯低6454倍。杀虫双低36倍,敌百虫低27倍,敌敌畏低14倍,甲胺磷低8倍。其他四种农药对蚕为中等毒性,它们的毒力从高到低顺序是杀虫双、敌百虫、敌敌畏、甲胺磷。
    不同季节的蚕对农药的抗性有差别,对氧化乐果的抗性,春蚕强于秋蚕1.6倍,对杀灭菊酯和甲胺磷春秋期抗性相差不大,对敌敌畏,杀虫双,敌百虫的抗性,都是以秋蚕为高,其中敌敌畏最显著,高于春蚕5倍。
    农药对家蚕的毒性,若以每头蚕计算,都是小蚕期比大蚕期敏感,其中杀灭菊酯最为显著,每头五龄蚕抗性大于三龄蚕25.5倍,其他几种农药(草甘膦除外)抗性相差为5.0—10.8倍。如果按克蚕计算,唯有杀灭菊酯对小蚕敏感,每克五龄蚕抗性大于三龄蚕2倍,而其他几种农药(草甘膦除外)都是三龄蚕抗性大于五龄蚕,相差范围为1.1-1.6倍。
    一、胃毒毒力

    从表3看出,七种农药的毒力高低顺序和趋势与触杀作用相同,但毒力相差的程度在减少,杀灭菊酯毒力比氧化乐果高1125倍,甲胺磷高114倍,敌敌畏高37倍,敌百虫高29倍,杀虫双高10倍。氧化乐果毒性比杀灭菊酸低1125倍,杀虫双低113倍,敌百虫低39倍,敌敌畏低30倍,甲胺磷低10倍。草甘膦涂抹的桑叶,药量涂得少时,对蚕无影响,涂得多时蚕拒食。
    春蚕和秋蚕对农药的抗性差别趋势与触杀作用不完全相同,对甲胺磷和杀灭菊附抗性相差不大,对杀虫双和敌敌畏,春蚕抗性大千秋香,相差分别是3.4倍和1.2倍,对敌百虫和氧化乐果,则秋蚕抗性大于春蚕,相差分别是3.3倍和1.2倍。
    五龄蚕与三龄蚕抗性比较,以蚕头计趋势与触杀作用相同。若以克蚕计,则氧化乐果相差不大,杀灭菊酯和杀虫双是五龄抗性高于三龄,相差分别是2.5倍和1.1倍,敌敌畏、敌百虫、甲胺磷是三龄抗性高于五龄,相差分别是2.1倍、2倍和1.1倍。
    胃毒毒力与触杀毒力比较,只有杀灭菊手酯触杀毒大于胃毒毒力3.9倍,而其他几种农药都是胃毒毒力高于触杀毒力,相差分别是杀虫双3.6倍、敌敌畏2.8倍、敌百虫1.8倍、甲胺磷1.5倍、氧化乐果1.2倍。
    三.农药的残毒期

    从表4看出,杀灭菊酯和杀虫双残毒期很长,超过了一张桑叶的寿命,因此养蚕用叶绝不能粘上杀灭菊酯和杀虫双。春季和夏秋季残毒或不同,夏秋季的残毒期明显短于春季,相差范围由于农药品种而有差别,敌百虫和敌敌畏着与夏秋相差很大,甲胺磷和氧化乐果相差小些。其原因可能是:农药在高温季节基挥发失效,残留期短;秋季抗性比春蚕强,因此生产上考虑农药残毒潮时,还必须结合气候条件作适当加减。
    随着农药稀释倍数的增加,残毒期将缩短,其缩短比例往往少于稀释倍数的增加量。
故生产中测算残毒期不能以稀释倍数的比例进行推算。
    采用60%蚕死亡残毒天数之后到有症状残毒天数的桑叶喂蚕,虽然蚕很少死亡或不死亡,但对蚕后期的生长发育及产茧量有影响。因此农药对蚕的残毒或不能以蚕是否死亡为准,而应该以蚕是否异常为标准。
    四、农药的内吸残毒期
    桑树枝梢套薄膜袋后喷药试验,杀灭菊酯和敌敌畏无内吸作用,25%杀虫双400倍残毒期45天,25%甲胺磷1000倍残毒期10天,40%氧化乐果1000倍残毒期4天,90%敌百虫1000倍残毒期4天。和表4残毒期比较,内吸残毒期均比直接喷药残毒期短,毒力也低得多。利用这个特点,生产上可以扩大残毒期较长的农药的使用范围,如甲胺磷,由于有20-30天的残毒期,养蚕季节使用危险性较大,而内吸残毒用只有10天,我们可在收蚁10天前喷药,小蚕用采用新长出的叶子,至大蚕则残毒用已过,不会引起蚕儿中毒。
   农药涂干试验,敌敌畏、杀灭菊酯无内吸作用,甲胺磷、杀虫双、氧化乐果、敌百虫有
内吸作用,内吸残毒期的长短与涂药量有关,如用25%甲胺磷乳油直接涂主干宽10cm的一圈,内吸残毒期为30天,主干和支平全涂的残毒期75天。因此有内吸作用的农药,注入蛀孔或涂于方式防治蛀干害虫时,要考虑内吸残毒期,最好选用没有内吸作用的农药。
    五、各农药的中毒症状和后期影响
    甲胺磷、氧化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四种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大体相似,它们都能引起蚕儿急性中毒,中毒后停止食桑,向四周乱爬,抽搐、吐液、胃液污染全身和蚕座,排不正形粪,带红色污染,身体逐渐缩小,最后麻痹、瘫痪于蚕座而死亡。濒死时的特征是:腹足抽搐,前半身膨大肿胀,后半身皱缩,特别后端几个环节更显著,并有脱肛现象。但是,低量农药中毒,这四种农药的反应速度差别很大。敌敌畏显效最快,立即被击倒,但解除危害也最快,当时没有死亡的蚕都会很快恢复正常,其次是敌百虫药效稍迟,再次是甲胺磷,而以氧化乐果的显效最慢,有的饲药后1-2天内无异常,2—3天后才出现急躁不安,乱爬拒食,不能就眠等症状。微量农药中毒对后用的生长发育和产量也有影响,五龄第二天蚕进行农药处理使其中毒,对未死的恢复正常生活的进行常规饲养,调查结果:(一)龄期普遍延长,至上簇时间,委员长敌畏处理的延长4小时,敌百虫处理的8小时,氧化乐果的14小时,甲胺磷的25小时。(二)发蛾总死亡率都比对照增加,敌敌畏的增加11.8%,氧化乐果为16.4%,敌百虫为20.2%,甲胺磷为20.8%。(三)平均茧重降低:敌敌畏降低2.0%,氧化乐果为4.3%,敌百虫为7.4%,甲胺磷为18.9%。
    杀灭菊酯有强烈的击倒作用,蚕儿一接触即吐液、打滚,约半分钟不呈昏迷状态。中毒症状除吐液外,前半身昂起向后弯曲,呈扭曲形。中毒较轻者,麻痹期较短,腹足还能抓住蚕座尚能复苏,以后对体质和茧质影响不是很大。中毒较重者,立即跌倒,呈昏迷状,经1-5天后才完全死亡,其中也有能复苏成活者,但对体质有严重影响。同上处理蚕儿有机磷微量农药中毒,龄期延长24小时,总死亡率增加28.4%,茧重降低16%。
    杀虫双中毒后表现动作缓慢,失去食桑能力,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中毒者不吐液,只是伏卧不动,须仔细观察才会发现中毒症状。中毒较轻者,呈半瘫痪状态,肌肉松驰,行动缓慢,食桑减少,龄期延长,死亡率增加。以前面相同方法对五龄第二天的蚕作微量添毒处理,对复苏的蚕进行饲养,则必用延长3小时,茧重降低太多,总死亡率增加50.0%(其中不出蛾蛹25.80%)。
    草甘磷属有机磷除草剂,对蚕毒性很低,高浓度添食时拒食,触杀时只力接触部位体壁烧焦变黑。蚕拒食涂有草甘磷的桑叶,以及受触杀后烧焦体壁,可能是由于药物具强酸性之故。(参考文献1-5略)

(选自《蚕业科学》17卷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