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蚕茧生产发展问题


农业部农业司    刘 桥

    一、当前蚕茧生产发展的形势
    自1978年以来,特别是1984年以来,蚕茧生产贯彻了“巩固提高、稳步发展”的生产方针,蚕茧生产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巨大的成绩,在整个种植业生产中,始终保持了一个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势头。1990年全国成片桑园 726.1万亩,比 1987年增加73.3%,散栽桑园42.5亿株,比1983年(最早统计年份)增加54.4%,如按散栽桑树每1000株折一亩桑园,则全国有桑园1151万亩。1990年桑蚕种发种量达1765.9万张,比1978年增加1.2倍,比1989年增加12.33%,全国近400个蚕种场,固定资产超过2.5亿元,年产值超过2.5亿元,生产能力比1978年增加1.5倍。1990年桑蚕茧产量达960.35万担,比1978年产茧量增加1.77倍,比1989年产茧量增加 10.04%,“七五”期间蚕茧产量比“六五”期间增长39.5%,年递增 6.9%。四川省桑园达523.9万亩,其中成片桑园143.9万亩,散栽桑38亿株,发种638万张(包括成都、重庆),产茧286.89万担;江苏省桑园174.5万亩,发种401万张,产茧240万担;浙江省桑园130.9万亩,发种375万张,产茧235万担;另外,广东省产茧50万担,安徽省37万担,超过10万担的还有山东、陕西、广西、湖北等省,超过5万担的有山西、江西、新疆。
    蚕茧生产发展主要因素是:贯彻“巩固提高、稳步发展”的蚕茧生产方针,提高了蚕茧收购价格,各级政府把发展蚕丝生产纳入当地发展经济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蚕丝发发展领导,增加了投入,改善了生产条件;一大批蚕业科技成果,在生产上广泛应用,科学培桑,养蚕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蚕品种进一步更新、亩桑产茧单张蚕种产茧增加,以“丰收计划”、“星火计划”为中心的“科技兴蚕”活动在各地结出了丰硕的成果。
    目前,我国蚕茧产值已达50多亿元,丝绸工业产值达100多亿元,丝绸出口创汇实际超过25亿美元。我国蚕茧产量已占世界总产量的70%,生丝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的90%,丝绸贸易量占世界总贸易量的45%以上。蚕茧和丝绸行业的发展,为我国丝绸产品提供了原料,为农民勤劳致富增加了生产门路,为国家和地方增加了财政和外汇收入。
    二、国内外蚕丝生产发展出现了新的竞争形势
    在国内,各地出现了发展蚕丝生产的热潮。由于最近几年来茧价有所提高,相对经济效益高于粮食和某些经济作物,因此,各地发展蚕丝生产的积极性很高,特别是贫困地区把发展蚕丝生产作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措施和振兴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势很猛,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八五”发展计划比国家计划超过20%,“九五”规划超过25%,而生茧失产的宏观管理,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却远远不能适应蚕茧生产发展需要。近几年,国家基本上没有对蚕茧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蚕种场建设跟不上,超负荷生产,靠无限度扩大农村原蚕区维持生产,造成微粒子病发生和蔓延;农村栽桑、养蚕设施落后,技术人才缺乏,蚕茧质量下降,单产降低,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
    在国际上,由于我国原料茧丝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给世界各国发展蚕丝生产契机,在丝绸热的刺激下,联合国及西欧等国家,积极支持发展中国家发展蚕丝生产,以期打破中国在世界丝绸市场上的垄断,印度政府取得世界银行及瑞士等国家50亿卢比(约4.6亿美元)财政支持,制定了庞大的蚕丝发展计划, 1989年产丝1万吨,1995年产丝3.4万吨,本世纪末达到5万吨,意大利向南朝鲜提供3000万美元无息贷款,欧洲共同体向泰国提供2000万美元无息贷款,巴西在日本人帮助下生丝产量将增加50%。特别是越南,取得联合国2400万美元财政资助,企图以发展蚕丝作为振兴战备经济的强有力的产业,并与我竞争。由此,今后一个时期,世界蚕丝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竞争阶段,在世界性的蚕丝生产势的新形势下,这对制订我国蚕丝发展政策,保护我国蚕丝业健康发展,不能不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发展我国蚕茧生产几项重要对策
    据联合国预测,今后十年期间,纤维消费市场将继续发展,到1995年纤维量年增2.72%,总需求量将达4450万吨,比1989年的3835万吨增加16%。到本世纪末纤维消费量达5000万吨,比1989年增加23.3%。丝绸由于典雅华丽,绚丽多彩,柔软飘逸,穿着舒适,形成主导世界服装的高档商品,而受到人们喜爱。1978-1987年间产量增加21%,与此同时,消费也在增加,联合国粮农组织预测,1995年世界生丝消费将达到8.5万吨以上,平均年递增3.9%,我国丝绸工业部门预测,到1995年,生丝产量6.4万吨,丝织品产量22亿米,我国蚕茧量应以平均每年不低于3%的速度发展,面对世界蚕丝竞争发展和我国蚕茧生产发展的现状,必须采取以下决策:
    1.继续贯彻“巩固提高、稳步发展”的生产方针,各地要按中央和省规划发展蚕茧生
产。今后一个时期,把工作的侧重点,从扩大面积增加总产转移到提高单产,提高质量,提高效益上来。老蚕区要巩固基础,提高质量,新蚕区,特别是老少边贫困地区要稳步扎实,协调发展,总的要求是,既要防止严重滑坡,又要防止盲目大上,逐年有所扩展。
    2.增加收入,加强蚕茧生产基础建设工作。目前,无论是农村养蚕条件,还是蚕种生
产设施都还处于十分落后的局面,蚕业科技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比较,尚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从资金、物资上予以大量的支持,以改变生产和科研手段,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提高竞争能力。希望国家和地方在“八五”期间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用于蚕茧生产基地建设,蚕种场改造,科研教育设施完善。
    3.稳定蚕茧收购价格,保持蚕茧与其它农作物的合理比价和经济效益,疏通蚕茧流通渠道。提高收供质量,方便蚕农售茧,提高经济效益,鼓励组织“组合售茧、缫丝计价”,实行农工直交、公正检验。
    4.加强丝绸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大力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与档次,积极发展小批量、多品种、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在积极发展外贸出口的同时,要努力开拓国内市场,把蚕丝发展真正转移到“立足国内,力争多出口”上来。
    5.加强对茧丝绸行业的宏观协调管理,茧丝绸产业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生产流程
长、环节多、分布广,受自然和人为制约的因素较多且复杂,行业的特殊性尤为突出。为保持我国蚕丝在国际市场的主导地位,适应今后国际丝绸竞争新形势,必须切实加强茧丝绸行业的宏观管理,在未建立中央丝绸行政管理机构之前,建议成立农、工、贸等有关部门参加协调组织,统管全国茧丝绸生产发展有关问题。

1991年10月
(本文报告人是农业部农业司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