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南方小蚕区蚕桑生产开发协作会议于1991年12月19至24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来自江西、湖南、云南、贵州、福建和广西的代表共计32人,广西区农业厅韦肇晋副厅长到会看望代表并讲了话。会议交流了各省区发展桑蚕生产的经验和信息;讨论了在目前形势下如何加快开发蚕业的措施办法;研究了南方小蚕区进一步加强协作的内容和活动方式,与会代表认为,会议开得及时,内容丰富,形式活泼,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会议情况纪委如下:
一、南方小蚕区有发展桑蚕生产的优越条件,应该加快开发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南方小蚕区的气候、土壤、劳力等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十分有利于开发桑蚕生产,各省区要因地制宜,抓住机遇,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参与竞争,增大小蚕区蚕业生产在全国蚕业生产中的比例,变自然优势为经济优势,为六省区群众的脱贫致富和振兴地方经济作出贡献。
二、南方小蚕区桑蚕开发积累了经验,能够进一步发展
会议认为,近年来小蚕区内各省区的蚕业生产已经摆脱了长期徘徊、甚至下降的困境,开创了迅速恢复发展的新局面。1991年广西突破1万吨蚕茧,江西超5千吨的成功范例和云南省陆良县农、工、商一体化促进蚕业发展的典型经验为小蚕区蚕业开发提供了借鉴。代表们一致认为:领导重视,制订鼓励和保护政策,理顺体制,建基地抓培训,依靠科技兴蚕是蚕业发展的主要经验。管理、流通体制不畅,部门配合不力,发展桑蚕生产的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技术力量薄弱和蚕茧单产低、质量差是影响小蚕区蚕业开发的主要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争取尽快解决。
三、加快南方小雪区开发的几点要求和建议
会议认为,南方小蚕区蚕桑生产规模小,产茧量少。1991年六省区共产茧22400吨,占全国比重不足5%,而且蚕区多属老、少、边、穷地区,在产业调整、经济开发中必须建立新的支柱产业,六省区有开发蚕业的条件,发展桑蚕生产符合国家产业调整政策,对市场影响不大,但对这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却会发挥重要作用,为加快本蚕区蚕业生产的发展,与会代表一致提出如下建议和要求:
1.要理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蚕业开发中的职能作用,为积极贯彻中央最近提出的做好农村社会化服务精神,要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参与收烘业务。
2.放宽政策,进一步疏通流通渠道。目前蚕茧流通渠道统得过死,不利于桑蚕生产发展,建议实行定基数收购,基数内统一收购,超基数部分允许生产部门自行处理。
3.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以促进南方小
蚕区桑蚕生产的发展。
四、南方小蚕区要进一步加强协作
与会代表认为,小蚕区内各省区的蚕业开发既各具特色,又有许多相同之处,可以相互交流、借鉴,今后要进一步在信息、技术、物资上加强协作,经与会代表讨论推荐,成立了南方小蚕区协作联络组,由江西省农牧渔业厅经作处黄龙德任组长,成员有广西陈熙荣、湖南田志新、云南王隆成、贵州易勇、福建周志太。经联络组研究,决定以后每年举行一次协作会,由六个省区轮流主持,拟定第二次协作会1992年下半年在云南省举行。
南方小蚕区协作组
199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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