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林区农业局经作站
鼎城区(原常德县),地处洞庭湖滨,有2100多年栽桑养蚕的历史,解放后得到进一步发展。70年代,桑园面积曾发展到4000余亩,成为全省14个年产茧过千担的基建县之一。可是,从1978年以来,由于忽视了对蚕桑的生产和加工,特别是受“苎麻热”的冲击,桑园面积锐减到近千亩。1991年秋,在全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区委、区人民政府进行了再三反思,感到我区发展蚕桑生产条件优越,前景可观。决定把发展蚕桑生产作为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内容和优势产业来抓,力争在近两年内发展到3万亩。
一、大力发展蚕桑生产的有利条件
1.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据测年气象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16.7℃,有241天稳定通过10℃,无霜期272天,年降雨量1348.3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713小时。在我区桑树从萌芽到落叶生长期长达8个月之久,全年可养蚕4~5次。
2.土地富余,土质肥沃。我区山湖相间,宜桑面积很大。仅沅、澧两水的河滩洲土,垸内沟港渠堤,空坪隙地等宜桑面积就有10万多亩。而且土质肥沃,有机质含量一般都在百分之二左右。
3.劳力充裕。全区现有46.3万多个男女劳力,除经营好现有耕地和从事副业生产以外,仍有13.75万多个剩余劳力,可用于发展蚕桑生产,还可把一部份辅助劳力充分利用起来从事栽桑养蚕。
4.技术力量较强。全区现有蚕桑专业技术人员20多人,有丰富养蚕经验的蚕农已达500多人,涌现出一批靠科技进步,获得养蚕高产的先进典型。如芦山乡桑场,92户,户户养蚕,现有成林桑园400亩,今年养蚕1906盒,产鲜茧47500公斤,收入47.5万元。亩平收入1187万元。该场蚕农徐泽柄,全家6口人,4个劳力,栽桑6亩,养蚕33盒,产鲜茧1009公斤,收入9980元,每亩桑园平均收入1663元。
5.农民有养蚕的传统习惯。据历史资料记载,我区从公元前280年就有农户栽桑养蚕。现在,全区已有23个乡镇的800多个农户自发栽桑养蚕。白鹤山乡赵公桥村有100多个农户靠打野桑叶养蚕,户平收入已达800多元。
二、发展蚕桑生产的近期计划和战略目标。
发展我区蚕桑生产,坚持因地制宜,宜桑则桑和以科技为先导,以家庭经营为主队以基地桑为龙头的原则,实行基地桑,“四边桑”,庭园桑,大行桑相结合,山丘湖平全面发展。逐步形成“一村一亩;适度规模,集中连片,形成拳头”,到1992年全区发展到3万亩。“八五”期内,全区基本形成三大蚕区:一是东北平湖区,包括蒿子港、牛鼻滩,以基地桑为主体,建成万亩蚕桑基地;二是西北丘岗区,以大行桑为主体,形成5000亩坡地蚕桑基地;三是南部山丘区,以“四边渠”庭院桑为主体,逐步形成群体规模。进而向高层次发展,实现年产鲜茧4000吨,收入3800万元,把鼎城区变成既是“鱼米之乡”又是“丝绸之乡”。
三、实现规划的主要措施
1.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农业结构调整会议后,各级进行了一系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展蚕桑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广阔前景,宣传发展蚕桑生产的有利条件,宣传蚕桑致富的典型,现在许多农民已把蚕桑生产作为致富的门路,纷纷向外地学技术,求支援,积极组织资金,采购桑苗。正在形成一种抓蚕桑生产发展的良好气氛。
2.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明确由农业、供销、计委、农行、财政等部门组成蚕业开发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区级领导负责和3名科级骨干主管,部门紧密配合,上下左右,齐抓共管。
3.制定鼓励措施。为充分调动农民栽桑养蚕的积极性,除及时兑现省市有关发展蚕桑生产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外,区政府将采取如下八条优惠措施:(1)新扩桑园免征三年农林特产税;(2)每扩1亩桑园核减2个水利工日;(3)担茧担肥的奖售政策由收购部门保证兑现;(4)农民用水田改植桑园的,其改制面积的粮食定购任务允许补平议差价款;(5)吃定销粮的蚕农,实行茧粮挂钩,其定销粮基数稳定不变;(6)棉花和蚕茧的定购,收购任务一下达,一并完成;(7)每育一亩桑苗,由有关单位补贴种子费100元,标准化肥100市斤;(8)今年内农民每新扩1亩桑园,由农行贷款100元购买种苗,由财政贴息1年。
4.健全科技体系。农业部门采取培训,聘用等办法,帮助乡村培训一批蚕桑技术骨干,逐步形成科技服务体系。今冬明春,由农业部门,棉麻公司和区蚕种场派出一批技术干部,深入乡村,帮助举办技术培训班。当前突出抓好桑苗栽培技术培训,明春抓好养蚕技术培训,尽快使养蚕技术普及到干家万户。
5.狠抓当前生产。一是抓好计划落实;二是发动群众筹集资金购买种苗;三是派专人组织调运桑苗。保证在年底前完成新扩面积的移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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