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蚕区第七次协作会议纪要

 

  南方蚕区第七次协作会议于1997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北海举行.广西、云南、江西、贵州、湖南及特邀的广东省等六省(区)共计47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原南方小蚕区协作会议创始省份之一的福建省因故缺席。中共广西区宜州市委罗启贵副书记与会并致欢迎词;广西河池地区农业局蒲茂福副局长介绍了河池地区发展蚕桑生产的经验和措施;广西区农业厅经作处处长梁永良介绍了广西的蚕业生产情况;陈熙荣调研员传达了全国蚕业信息网络会议的有关精神。大会交流了南方蚕区各地97年度蚕业发展情况及主要经验、对策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蚕业生产的形势及发展趋势,讨论了今后协作的具体意见和安排,参观了宜州市蚕桑生产基地,大会交流论文资料16篇,现将大会情况纪要如下: 


  l 南方蚕区的蚕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南方蚕区各省的各蚕业主管部门一年来在稳定桑园面积,普及和推广种桑养蚕新技术,提高蚕茧质量,稳定提高茧价和搞活流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遏制住了蚕业生产连续下滑的势头,部分省区还有恢复性增长,据会议统计,6省(区)1997年共有桑园面积109.2万亩,发种137.7万张,产茧83.7万担,与去年相比持平或略有增加,平均茧价700~800元/担,比去年同期增加约200元/担。在全国主要蚕茧产区普遍毁桑改种的情况下,南方蚕区的桑园面积基本稳定,局部地区还有新的发展并有继续加速发展的趋势,会议认为,由于连续三年全国性大幅度减产,蚕茧发生了由买方市场变为卖方市场的根本性转变,原料茧供不应求,茧丝价格持续上扬。从蚕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相关条件分析,原料茧供不应求的局面在一定时期内很难发生改变,据全国蚕业信息网络会议资料统计,1997年全国生产1000万担蚕茧的计划,仅能完成70%左右,缺口达 300万担。南方蚕区的蚕业发展出现了新的极好机遇。


  2 进一步拓宽南方蚕区协作的领域

  大家一致充分肯定南方蚕区6年来的协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推动了南方蚕区蚕桑主产健康稳定的发展。通过相互交流,促进了协作和支持.使小蚕共育技术在南方蚕区普及率达90%以上;优良杂交桑品种沙2×伦109的栽种面积达75%左右。本着互惠互利.共同促进南方蚕区蚕业发展的宗旨,与会代表一致赞成进一步扩大协作的范围和深度,如在桑、蚕新品种的选育、推广应用、栽桑养蚕新技术的普及、蚕业发展政策、管理体制的借鉴等方面的加强协作交流。


  3 南方蚕区蚕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南方蚕区发展蚕桑生产应继续贯彻“巩固提高、稳定发展”的方针 会议代表呼请各级政府,既要抓住蚕桑生产逐步由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向欠发达的南方蚕区转移的机遇加快发展,又要掌握适度集中连片,控制规模,实行集约化经营。切忌不顾条件、不讲科学,一哄而上,造成新的资源和财力的浪费,挫伤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发展蚕桑生产的积极性。
  3.2 加速蚕业体制改革,逐步走蚕业一体化发展的道路。会议肯定了各地茧丝绸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效。各省区都要按照一体化经营产业发展的要求,深化茧丝绸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有条件的省区可在县一级实行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可先实现农贸一体化,从栽桑、养蚕、收茧到售茧筹规‘半条龙”的管理体制,彻底打破条块分割的混乱局面,待条件成熟后再向一体化过渡。与会代表一致强调各省(区)可优先选择条件好的县试点,进而逐步向全省推开。建议新发展的蚕桑基地县应按农、工、贸一体.产、供。销一条龙的体制运作.实现蚕业生产产业化。
  3.3 与会代表建议 各省(区)要按国家规定标准,继续执行从鲜茧收购价中提取蚕政费3%用于发展蚕业生产和加强蚕业生产的基础建设;按一定的比例提取蚕茧风险基金,用于补贴低谷时期为稳定茧价所造成的亏损。代表们强烈呼吁蚕种生产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不断提高蚕种质量,为南方蚕区发展再做贡献,呼吁蚕种经营统一由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实行生产、销售许可证制度,取缔一切非法经营。
  会议讨论推荐出了各省的联络员,即广西王作义、江西程锦、云南浦国俊、湖南田志新、贵州易勇、福建郑益智。大会商定南方蚕区第八次协作会议于1998年下半年在云南省召开。


南方蚕区协作组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