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动新一轮桑蚕业发展

 

  自1989年起,江西省把桑蚕产业列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并把实施蚕桑工程列入了农业开发总体战的重要战役。经过几年的努力,到1994年全省桑园面积达54万亩,蚕茧产量由1989年的1000多吨增加到1.5万吨,增长11倍,但自1995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茧丝绸市场疲软的影响.蚕桑生产出现较大滑坡。到1996年底,桑园面积下降到24万亩,蚕茧产量降低到8400吨。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江西省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全省新一轮桑蚕产业的发展。
①加强蚕桑基地的恢复和建设。采取各项措施,争取尽快形成一批桑园面积3万亩以上的基地县。②整顿缫丝企业,压缩缫丝生产能力。省政府决定,缫业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质量标准.才能获得生产许可证。在“九五”期间一般不再建缫丝厂或再扩缫丝能力。③对茧丝绸产业的发展予以政策扶持。建立蚕桑风险基金,由县财政按规定提取,专项储存,专项使用。蚕茧收购实行最低保护价,以保护农民利益,强化蚕改费的提取,向用茧单位提取4%的蚕茧技术改进费,用于改进桑、蚕品质,改进蚕具、收烘设备和蚕桑技术服务。省财政对茧丝绸生产发展给予支持.在每年安排的多种经营费中保持 100万元用于蚕桑工程建设。④加强对蚕桑产业的领导,健全和完善桑蚕产业的领导机构。省政府成立了茧丝绸协调小组,绝大多数蚕桑基地县也都成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
       摘自《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快报) 1997年,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