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县蚕桑生产合作社试点工作的效果与经验


               陈晟 苗道平
           (江苏省宿豫县蚕桑技术指导站 223800)

  为了进一步挖掘蚕桑生产潜力,探索蚕桑高产、优质、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从而推进我县茧丝绸事业健康发展,2000年春蚕期,我们在仰化镇涧河村、待岭镇岭西村开展蚕桑生产合作社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1 试点效果

  涧河村和岭西村共有桑园承包户902户,户平桑园0.78亩,今春全部“入社”生产经营,生产及分配情况如表1。
  从表中可以看出,合作社试点村蚕桑生产水平明显高于全县面上。亩平发种1.62张,比面上提高了20.9%,高出0.28张;张产茧比面上提高1.87斤,张产值比面上提高了6.94%。亩产茧比面上提高24.04%.净增24.16斤/亩;亩产值比面上提高了29.42%,净增218.78元/亩;若加上二次分配(见表2),蚕农、村、组所得部分每亩47.78元,则亩产值比面上提高35.84%。同时,在合作社试点村部分小组推广使用了方格蔟,所产方格蔟茧1.2万多斤,主要质量指标比面上平均提高了15%以上,对全县提高蚕茧质量、效益,起到了示范、推动作用。

  2 主要经验

  2.1 领导重视是关键
  为了搞好蚕桑合作社的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有关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及茧丝绸公司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到海安县、东台市学习取经。选好试点村后,县乡及主管部门领导先后多次主持召开村组干部、蚕农及党员代表座谈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在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和责权利明确的前提下,制定了蚕桑合作社章程及有关人员考”核细则,使蚕桑生产合作社试点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2.2 科技投入是保证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蚕桑生产合作社建设过程中我们重点进行了四个方面的科技投入。一是全程跟踪的技术服务。试点工作开始后,每个试验点上派驻三名技术骨干吃住在点上,指导到农户和田块;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科技咨询、放录相、现场示范和个别指导等方式,为蚕农提供全方位的管桑养蚕技术服务。二是无偿的资金投入。为了确保试点工作的成功,县丝绸公司对小蚕共育设施、消毒防病药物和方格蔟具进行了无偿投入。三是搞好社会化服务。组织好农户进行小蚕共育,春蚕共育率达100%;组织治虫专业队,实行统一购药、统一配药和统一防治;蚕茧收烘实行单独建站,单收单烘。四是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合作社试点村全部配发我省推广的锡芳×春蕾新品种,同时每个点上还推广使用优良蔟具营茧、塑料大棚养蚕等实用新技术。由于加大了科技投入力度,使合作试点村的管桑养蚕技术,蚕桑生产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整体效益明显高于面上。
  2.3“二次分配”是动力
  根据蚕桑合作社《章程》,村、组、社员在履行义务同时,还享有二次分利的权利。在春茧收烘工作结束以后,县茧丝绸公司及时根据各合作社生产实绩及蚕茧经营利润,按《章程》规定对村、组、社员于7月25日进行了二次分配(详见表2)。对壮大试点村集体

经济实力,提高村组干部及社员的生产热情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蚕桑生产合作社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切实提高我县茧质,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增加产业科技内涵,挖掘我县蚕桑生产潜力提供了典范,为进一步探讨丝厂、公司、蚕农“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生产经营新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