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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创建省直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来源: 湖南省蚕科所     发布时间: 2013年03月27日     字体:     

2012 年,省蚕桑科学研究所被评为省直模范职工之家和省农业厅系统文明标兵单位,经过多年的努力,硬件和软件建设均有一定成效,为争创省直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基 础。为全面提升我所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水平,根据《湖南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评选和管理办法》、《湖南省农业厅机关 文明创建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农业厅2013年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方案》的要求,经所党委研究,决定在2013年开展争创省直文明单位活动。为切实做好 创建工作,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 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服务蚕农为宗旨,以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整体文明程度为核心, 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和谐型、廉洁型、节约型单位。通过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和省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加强我所精神文明、物质 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以省直文明单位创建要求为目标,切实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有新的转变,道德素质和思想作风有新的提升,蚕桑科研发展水平有新的提 高,整个单位呈现出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为促进我所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省直文明单位活动,提升我所科研、推广、服务综合能力,拓展对外形象,改进干部职工队伍工作作风,培育“勤劳质朴、无私奉献、延续传统、生态自然”的蚕桑文化,构建团结拼搏、创先争优、人际和谐、环境优美、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1、领导班子好

所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以身作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进取、团结拼搏;坚持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齐步推进;班子的领导能力、驾驭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意识强,在干部职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单位风气好

立 足培育“蚕桑文化”,引导全所建立起重科研、重奉献、重服务和谋发展、谋创新、谋转型的良好风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在所里建 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做到内部管理严格有序,工作作风务实创新,人际氛围团结和睦,干事创业同心同德。

3、院落环境好

进一步加强所部及澧县基地两个大院的提质升级,加强大院管理与服务,加大生活区域的改造投入,使单位院落环境干净整洁、配套功能齐备、生态和谐美观、生活舒适方便。

4、事业发展好

狠抓科研转型与推进,坚持品种选育、桑树生态应用和蚕桑资源综合开发三个科研方向齐步推进,多出成果,为全省蚕桑产业发展及重金属污染治理发挥好科研支撑作用。发挥好推广服务职能,为全省基层蚕农和蚕桑产业服好务。

5、思想文化建设好

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好、移风易俗,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6、综合治理好

全所上下廉洁勤政,无计划外生育,无重大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聚众赌博和封建迷信等不良现象发生。

7、创建效果好

创建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成功创建省直文明单位。

三、创建措施及责任分工

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为使创建活动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成立由所长龚昕任组长,副所长谈顺友、工会主席肖建清任副组长,所各党支部、各科(室) 负责人任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发动,开展创建检查督 查,及时总结创建工作,并把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及个人。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一是在制度上抓落实;二是在创建活动上抓落实;三是在人力物力的投 入上抓落实。完善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制度化。按照省直文明单位创建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干部职工道德行为规范;修订并完善我所文明科室、优秀职工和 五好家庭的评选标准和办法,并认真组织评选。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人事科

2、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班子综合能力。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科学决策能 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班子成员自觉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维护班子的集体形象;开好班子民主生活 会,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纠正自身与班子存在的问题。广泛开展交心谈心,切实达到沟通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按照“从严执 政、提高效率、转变作风、加强建设”的十六字要求,自觉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锻炼,净化心灵,弘扬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 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民、务实、清廉、勤政、高效的领导集体。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锻炼队伍、带好队伍。

责任部门:所党委

3、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等内容,切实加强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学习,使全体 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开展省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的需要,是促进我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 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准确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 个人利益的关系,增强遵纪守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创建办公室

4、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巩固廉政建设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全体党员群众观念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认真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充分认识党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把主要精力放到科研创新、 改善服务蚕农上,全方位地为蚕桑事业、为蚕农服务。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提高文明创建成果。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贯彻落实教育、惩防体系为主线,开 展“廉政”课题调研,推进我所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承诺制,健全廉政谈话制、干部监督联系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 动的监督。特别要认真贯彻落实重点事项纪检监察制,完善和落实工程招投标制。以此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

责任部门:各科(室)、纪检室

5、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组织创新。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充分发挥党员在 农业科研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在农业科研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方法,为我所科研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把入党关,确保党员队伍纯洁。加强入 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及时吸收合格人才到党内来,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建立健全党的理论学习、民主决策、联系群众、三会一课和党内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积极推行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评估、检查和指导,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责任部门:所党委、各党支部

6、 积极做好业务工作,实现科研推广新的发展。切实把创建工作同科研、推广、服务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重点课题研究、重点科研项目研发结合起来;与解决 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及遗留问题结合起来;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规范化服务型、效能型单位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促进我所蚕桑科研推广工作又好又快发 展,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7、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本着学以致用,提高科研能力的培训原则,加强职工适应性培训与学历教育。重点加强科研、业务工作 涉及的政策法规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政策水平;加强蚕桑科技知识培训,提高广大职工工作能力;加强技术更新知识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鼓励支持在 职学历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文化水平,为蚕桑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人事科、工会

8、 加强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治和建设。发动全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努力实现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抓好大院、办公楼楼内绿化、楼外美化等硬件 建设,对绿化、净化、美化进行整体规划。同时,做到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责任到位,窗明几净,墙壁、地面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使工作环境整洁亮丽, 做到净、齐、美。做好两个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办公生活区域安全。

责任部门:各科(室)、创建办公室

9、 切实开展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容。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为载体,实现我所对外树立良好形象、对内提升队伍素质的活动目标。一是积极开展对外树立 良好形象活动。按照省直、长沙市和省农业厅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城乡共建活动、结队帮扶活动、科技扶贫帮困活动、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提升我 所对外形象。二是切实加强对内提升队伍素质活动。开展“文明科室”评比活动、道德规范教育活动、“五好家庭”评比活动。三是积极组织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 的各类活动,营造和谐融洽的单位氛围。四是加大文明创建宣传力度,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责任部门:创建办公室、各科(室)

10、 以检查督促为手段,推动创建目标实现。把加强行风建设、树立农业科研良好形象行为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征求意见箱、聘请行风监督 员、建立内部督察机制等措施,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社会监督。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遵纪守法的文明行风,深入行业、加大调研、服务群众,再 塑我所新形象。

责任部门:创建办公室、各科(室)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创建活动分成四个阶段:

1、宣传组织发动阶段(1-4月)

对 照创建标准,针对近年在创建中存在的差距进行再动员,安排部署今年创建工作。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文件,加强道德建设,增 强民主法制意识和社会道德观念。引导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来,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创建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全 所迅速掀起创建省直文明单位的高潮。

2、全面实施阶段(5-10月)

根据所创建省直文明单位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把活动方案落到实处,同时聘请省直工委和精神文明办领导为我所创建工作的顾问,指导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出成效。

3、自查提高阶段(10-11月)

对照标准组织文明创建情况自查,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改进提高,巩固成果。同时邀请省直工委、厅和社区纪委、组织、人事、计生、综治、信访、环保等部门领导检查指导我所创建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补缺补差。

4、总结上报阶段(12月)

通过检查总结,在整改提高的基础上,书面报告省直工委文明办和厅文明办,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准备。

五、创建要求

1、创建省直文明单位工作是全所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科(室)、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工作,认真布置,抓好创建,尤其要抓好纪律作风,安全计生,综合维稳等“一票否决”和热点焦点工作。

2、按省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任务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各党支部要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分解到人头。所文明单位创建办公室每半月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全年目标管理中。

   3、各科(室)、各党支部要搞好创建日常工作材料、图片的收集和积累,力求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资料、图片的归档及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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