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5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扩大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升评委库质量,按照评委库定期调整制度,省自科系列职改办决定对自科系列(专业)原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进行调整,重新组建评委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委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奉献精神,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
(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且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职称并受聘3年以上,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具有担当本专业(本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二、推荐报送程序
(一)拟入库人选须由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或基层单位业务部门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为其填写《 自科 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报市州职改办、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二)市州职改办、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后,将《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库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附Excel电子文档)汇总并盖章后,报省自科系列职改办审核。
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省科技领军人才、“百人计划”、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等国家和省创新人才计划的专家,符合入库委员资格条件的推荐人选。
以上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报省自科系列职改办(省科技厅305室)。
联系人及电话: 叶 萍 88988917
省自科系列职改办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doc
附件:2、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花名册.doc